海安市文化艺术中心2025-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06 16:42:01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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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
原文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003004003/20250606/7cb905382667401eaa9c60e8964d1965.html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85-JZCG-C2025-0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安市文化艺术中心2025-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四章中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内容变更。原文件中
4 | 企业实力 | 12 | 1.响应供应商承担过的物业管理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荣誉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 注:提供所获荣誉证明材料,提供部门发文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自有消防维保资质的得2分,供应商自有电梯维保资质的得2分,最多得4分。 |
7 | 物业人员配备 | 12 | 1、派驻的人员中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四级及以上)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2、派驻的人员中有保洁员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3、派驻的人员中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电梯作业)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4.派驻的人员中有高级保安员(三级)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5.派驻的人员中有安全管理师的得1分,最多得2分。 注:上述有证书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及在响应供应商开标前为其缴纳最近1个月社保的缴费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证明为准,否则不得分。 |
调整为
4 | 企业实力 | 10 | 1.响应供应商承担过的物业管理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荣誉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 注:提供所获荣誉证明材料,提供部门发文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自有消防维保资质的得1分,供应商自有电梯维保资质的得1分,最多得2分。 |
7 | 物业人员配备 | 14 | 1、派驻的人员中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四级及以上)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2、派驻的人员中有保洁员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3、派驻的人员中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电梯作业)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4.派驻的人员中有高级保安员(三级)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5.派驻的人员中有安全管理师的得1分,最多得2分; 6.派驻的人员中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机电工程师的得1分,最多得2分。 注:上述有证书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及在响应供应商开标前为其缴纳最近1个月社保的缴费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证明为准,否则不得分。 |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开标时间)至2025年6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06-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海安市文化艺术中心
单位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81号
联系人:周富萍
联系电话:18260566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联系人:吴冬清
联系电话:0513-81819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冬清
电话:0513-8181958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