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91-SZWK-G2025-02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州市独墅湖医院二期5G网络系统集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27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4.交付标准”中新增条款“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合或延迟开通网络服务。”
2、“4.交付标准”中“信号强度及稳定性要求:除手术室等部分特殊区域外,室内其他区域信号强度达到-85db(具体标准)及以上,电梯内信号强度达到-95db及以上。”修改为“信号强度及稳定性要求:除手术室等部分特殊区域外,室内其他区域信号强度达到-85db(具体标准)及以上,电梯内信号强度达到-95db及以上。如信号未达到上述覆盖标准,中标人须免费增加设备及人工优化,直至满足信号覆盖要求。若信号未达到上述覆盖标准且中标人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按合同总价的10%扣除相应款项,如中标人拒绝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5.售后服务要求”中新增条款“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对本项目所有交付的设备设施提供终身免费的维保、巡检服务,巡检频率不低于每季度一次,对巡检发现的故障、隐患及时处理。”
4、“(三)技术要求”中新增“6、设备用电:所有为开通网络服务而安装的有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直放站、RRU、基站等)所产生的全部电费,由中标人承担。电费根据独立电表计量,按月结算,单价按采购人现行用电标准执行。”
5、评分标准中“项目实施方案比较(6分)”修改为“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述、总体安排、实施部署及工作段划分、调试测试方案等内容。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有实质性意义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方案内容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的,缺少量小于等于两项上述内容的得4分;方案内容简略且基本无实质性意义的,缺少量大于等于三项上述内容的得2分;方案内容无实质性意义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不得分。”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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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崇文路9号
联系人:戚伟峰
联系电话:0512-62760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幢17层
联系人:郇为凯(项目负责人)、钱卫吉、陆宇、李东
联系电话:0512-65158848-8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郇为凯(项目负责人)、钱卫吉、陆宇、李东
电话:0512-65158848-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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