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012-JSFH-G2025-0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都区丁沟镇镇区环卫一体化市场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16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等项目负责人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强,懂管理,会做思想工作,年龄在50周岁(女)、60周岁(男)以下”更正为“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等项目负责人经验,大专及以上学历,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强,懂管理,会做思想工作,年龄在50周岁(女)、60周岁(男)以下”。
2、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本项目拟投入驾驶员≥3人、水电工≥1人、保洁员≥55人、辅助工≥1人、非机动铁皮船工≥2人、公厕清扫保洁≥2人、垃圾中转站操作工≥3人、维修工≥1人(提供人员配备承诺函原件上传)”更正为“本项目拟投入驾驶员≥3人、水电工≥1人、保洁员≥50人、辅助工≥1人、非机动铁皮船工≥2人、公厕清扫保洁≥2人、垃圾中转站操作工≥3人、维修工≥1人(提供人员配备承诺函原件上传)”;“7、具体人员数量要求:作业人员不少于68人”更正为“7、具体人员数量要求:作业人员不少于63人”。
3、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2、车辆、设备参数配置标准及人员配备标准(1)洒水车”增加“洒水车由采购人提供新能源洒水车,供应商使用费包含驾驶员工资、水、电、保险、年审、车辆GPS、轮胎更换、维修保养等”。
4、评分标准中“1、供应商配备洒水车(总质量≥4.5吨),每提供1辆得4分,最高得4分。2、供应商配备洗扫车(总质量≥7.4吨),每提供1辆得4分,最高得4分。3、供应商配备7立方全密闭收集车(总质量≥7吨),每提供1辆得4分,最高得4分。4、供应商配备非机动铁皮船,每提供1辆得3分,最高得3分。”更正为“1、供应商配备洗扫车(总质量≥7.4吨),每提供1辆得5分,最高得5分。2、供应商配备7立方全密闭收集车(总质量≥7吨),每提供1辆得5分,最高得5分。3、供应商配备非机动铁皮船,每提供1辆得5分,最高得5分。”
5、分项报价表已调整,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更正为“2025年6月11日 09:30 (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05-27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振兴南路52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852705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3楼
联系人:张圣岳
联系电话:1339065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圣岳
电话:13390657988
更正后的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