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机关2025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11-28 16:32:00 来源:江苏省政采分散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C2024-06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机关2025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一章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更正为: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第四章项目需求 二、技术要求 中

(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更正为:

(二)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第四章 项目需求  10.项目承接查验方案 中

(1) 进场要求: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并制定完整的进场方案,明确与招标前服务单位对接、交接的详尽步骤及重大注重事项。

更正为:

(1) 进场要求: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制定完整的进场方案,明确与招标前服务单位对接、交接的详尽步骤及重大注重事项。

 

(4)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三、商务要求

(一)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更正为:

三、商务要求

(一)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第四章 项目需求 商务要求 (四)报价构成及说明 的序号更正为:

1.投标人报价构成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员工人工成本:人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双休、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离职补偿金、工伤治疗补偿、社会保障、高温费、服装费、劳保防护等全部人工成本费用;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服务内容中约定的工作而产生的安保、食堂人员加班费(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岗人数不少于3人)。其他因采购人临时性重要活动产生的加班服务费由双方另行核计。加班服务费计发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保洁、勤杂、安保岗位的加班工资计发基数为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岗位的加班工资计发基数为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2。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3)供应商提供的保洁耗材费:采购人全年使用的大垃圾袋、洗衣粉、洁厕灵、消毒液等,费用不低于1.3万元。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4)项目全员就餐费:600元/人/月(仅限于本项目物业公司员工当班期间的工作餐),并在合同履行时按月全额向采购人支付。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5)暂定金:2万元/年,用于因采购人临时性重要活动产生的加班服务费(不含为完成服务内容中约定工作而产生的安保、食堂人员的加班服务费)。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6)管理费。

7)税费。

 

其他无更正。

更正日期:2024-11-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60-1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8112998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郑荔 严晓薇

联系电话:83668535 83668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荔 严晓薇

电话:83668535 8366853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