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城区(清江浦区、开发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8-19 15:45:29 来源: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更正说明

(两个标段均适用)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HAZC-20220801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淮安市城区(清江浦区、开发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8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4、商务部分:“(1)投标人运营的环卫项目获得过地市级荣誉奖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1分;获得过省级荣誉奖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2分;获得过国家级荣誉奖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没有不得分。(同一项目同时取得过地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荣誉的,按照高级别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注:提供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荣誉奖项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获得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更改为:“1)投标人运营的环卫项目获得过县、市级荣誉奖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1分;获得过省级荣誉奖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2分;获得过国家级荣誉奖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没有不得分。(同一项目同时取得过县、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荣誉的,按照高级别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注:提供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荣誉奖项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获得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4、商务部分:“(2)投标人做过地市级及以上类似环卫一体化项目业绩(服务内容需至少包含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公厕运维内容),且服务年限≥3年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和服务年限的,还需提供由用户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公章的扫描件)。如合同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签订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更改为:“2)投标人做过县级及以上类似环卫一体化项目业绩(服务内容需至少包含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公厕运维内容),且服务年限≥3年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和服务年限的,还需提供由用户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公章的扫描件)。如合同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签订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4、商务部分:“(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更正为:“(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环境保护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4、商务部分:“(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外)中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每提供1人得0.5,本项最多得2分,没有不得分。”

更正为:“(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外)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本项最多得2分,没有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4、商务部分“(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更正为:“(5)投标人提供承诺其针对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书面承诺函的得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没有不得分。”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4、商务部分“(6)投标人参与环卫服务的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在服务期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本项最多得5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参与环卫服务的地市级及以上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荣誉奖项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更正为:“6)投标人参与环卫服务的县级及以上地区在服务期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本项最多得5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参与环卫服务的县级及以上地区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荣誉奖项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4、商务部分“(7)投标人获得过地市级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荣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省级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荣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获得过国家级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荣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多得4分,没有不得分。同一业绩同时取得过地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荣誉的,按照高级别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注:提供投标人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荣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荣誉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更正为:“(7)投标人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荣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多得4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投标人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荣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荣誉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8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4、商务部分“(8)投标人承接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重大活动环卫保障服务工作,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承接过地市级政府部门举办的重大活动环卫保障服务工作,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

注:1、重大活动指政府部门组织举办的会议、赛事、演出、活动。

2、需提供投标人为重大活动提供环卫保证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业绩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更正为:“8)投标人承接过县、市级政府部门举办的重大活动环卫保障服务工作,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承接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重大活动环卫保障服务工作,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

注:1、重大活动指政府部门组织举办的会议、赛事、演出、活动。

2、需提供投标人为重大活动提供环卫保证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业绩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9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2)最低车辆需求

投标人需保证车辆的最低要求(包含上表中需接收、转让的车辆),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

车辆类型

1标段:清江浦区

2标段:经济技术开发区

1

18吨洗扫车

9

6

2

18吨新能源洗扫车

8

6

3

10吨洗扫车

4

3

4

8吨洗扫车

5

4

5

18吨新能源高压清洗车

2

2

6

18吨新能源清洗车

3

2

7

8吨洒水车

2

1

8

12吨洒水车

1

1

9

18吨洒水车

3

2

10

18吨高压洒水车

1

1

11

比亚迪新能源洒水车

2

2

12

护栏车

3

2

13

雾炮车

1

1

14

18吨对接垃圾车

4

3

15

18吨可卸垃圾车

3

2

16

比亚迪新能源垃圾车

1

 

17

12吨吸粪车

3

2

18

7吨吸粪车

1

1

19

16吨对接垃圾车

3

2

20

18吨压缩车

1

 

21

16吨压缩车

1

1

22

12吨压缩车

2

1

23

5吨压缩车

3

2

24

大型扫地车

1

1

25

多功能养护车(小型高压冲洗车)

3

2

26

合计

70

50

更正为:2)最低车辆需求

投标人需保证车辆的最低要求(包含上表中需接收、转让的车辆),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

车辆类型

1标段:清江浦区

2标段:经济技术开发区

1

18吨洗扫车

9

6

2

18吨新能源洗扫车

8

6

3

10吨洗扫车

4

3

4

8吨洗扫车

5

4

5

18吨新能源高压清洗车

2

2

6

18吨新能源清洗车

3

2

7

8吨洒水车

2

1

8

12吨洒水车

1

1

9

18吨洒水车

3

2

10

18吨高压洒水车

1

1

11

12吨新能源洒水车

2

2

12

5吨护栏车

3

2

13

10吨雾炮车

1

1

14

18吨对接垃圾车

4

3

15

18吨可卸垃圾车

3

2

16

10吨新能源垃圾车

1

 

17

12吨吸粪车

3

2

18

7吨吸粪车

1

1

19

16吨对接垃圾车

3

2

20

18吨压缩车

1

 

21

16吨压缩车

1

1

22

12吨压缩车

2

1

23

5吨压缩车

3

2

24

18吨大型扫地车

1

1

25

3吨多功能养护车(小型高压冲洗车)

3

2

26

合计

70

50

10原附件服务合同:5.2最低配置需求“5.2.1车辆最低配置要求

乙方须保证车辆的最低配置要求(包括第5.1.1条项下乙方接收的车辆),详见下表:

序号

车辆类型

一标段:清江浦区

二标段:开发区

1

18吨洗扫车

9

6

2

18吨新能源洗扫车

8

6

3

10吨洗扫车

4

3

4

8吨洗扫车

5

4

5

18吨新能源高压清洗车

2

2

6

18吨新能源清洗车

3

2

7

8吨洒水车

2

1

8

12吨洒水车

1

1

9

18吨洒水车

3

2

10

18吨高压洒水车

1

1

11

比亚迪新能源洒水车

2

2

12

护栏车

3

2

13

雾炮车

1

1

14

18吨对接垃圾车

4

3

15

18吨可卸垃圾车

3

2

16

比亚迪新能源垃圾车

1

 

17

12吨吸粪车

3

2

18

7吨吸粪车

1

1

19

16吨对接垃圾车

3

2

20

18吨压缩车

1

 

21

16吨压缩车

1

1

22

12吨压缩车

2

1

23

5吨压缩车

3

2

24

大型扫地车

1

1

25

多功能养护车

3

2

26

合计

70

50

变更为:“5.2最低配置需求“5.2.1车辆最低配置要求

乙方须保证车辆的最低配置要求(包括第5.1.1条项下乙方接收的车辆),详见下表:

序号

车辆类型

1标段:清江浦区

2标段:经济技术开发区

1

18吨洗扫车

9

6

2

18吨新能源洗扫车

8

6

3

10吨洗扫车

4

3

4

8吨洗扫车

5

4

5

18吨新能源高压清洗车

2

2

6

18吨新能源清洗车

3

2

7

8吨洒水车

2

1

8

12吨洒水车

1

1

9

18吨洒水车

3

2

10

18吨高压洒水车

1

1

11

12吨新能源洒水车

2

2

12

5吨护栏车

3

2

13

10吨雾炮车

1

1

14

18吨对接垃圾车

4

3

15

18吨可卸垃圾车

3

2

16

10吨新能源垃圾车

1

 

17

12吨吸粪车

3

2

18

7吨吸粪车

1

1

19

16吨对接垃圾车

3

2

20

18吨压缩车

1

 

21

16吨压缩车

1

1

22

12吨压缩车

2

1

23

5吨压缩车

3

2

24

18吨大型扫地车

1

1

25

3吨多功能养护车(小型高压冲洗车)

3

2

26

合计

70

50

11新增附件服务合同:“5.3.3 智能化平台建设期限及考核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120日内完成上述智能化平台建设内容,在智能化平台建设完成前,甲方参照《服务质量考核办法》(附件1),通过现场督查的方式对环卫车辆机械化作业进行考核;智能化平台建设完成后,甲方按照《服务质量考核办法》(附件1)进行考核。

12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十一、商务部分(两个标段均适用):“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年。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每次1年。合同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更正为: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年。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每次1年。合同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投标人在签订本合同后120日内完成智能化平台建设内容,在智能化平台建设完成前,采购人参照合同中《服务质量考核办法》,通过现场督查的方式对环卫车辆机械化作业进行考核;智能化平台建设完成后,采购人按照合同中《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3原招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六)合同履行期限(两个标段均适用): “自合同生效起1年,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每次1年。合同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更正为“自合同生效起1年,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每次1年。合同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投标人在签订本合同后120日内完成智能化平台建设内容”

14、删除原附件服务合同:5.4 前提条件的满足“2.本合同第5.1条、第5.2条和第5.3条约定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甲方才有义务按本合同的约定开始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15原附件服务合同8.2项目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2.公厕内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照明灯具、洗手器具、冲水设备、坐便器、蹲位、小便槽斗池等洁具、隔断、镜子、烘手器、排风扇、扶手、手纸架、窗帘、玻璃、以及公厕内配套的电器、五金配件、水电表等所有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和更新,维护和更新费用已包含在服务费之中,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

3.中转站。中转站内所有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PLC控制器、油缸、箱体、立柱、中门/前门、推板、电机、推板总成、液压泵、电脑操控板、自动喷淋系统等,大修或更换、零部件维修、日常保养以及构筑物维修改造由乙方负责,维护和更新费用已包含在服务费之中,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

变更为:“2.公厕内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照明灯具、洗手器具、冲水设备、坐便器、蹲位、小便槽斗池等洁具、隔断、镜子、烘手器、排风扇、扶手、手纸架、窗帘、玻璃、以及公厕内配套的电器、五金配件、水电表等)维修、更换由乙方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不得低于原有档次标准。除此外损坏维修,乙方及时上报甲方,由甲方维修。

3.中转站。中转站内压缩设备如:包括但不限于PLC控制器、油缸、箱体、立柱、中门/前门、推板、电机、推板总成、液压泵、电脑操控板、自动喷淋系统等损坏,需要大修或更换和构筑物维修改造由甲方负责;其他零部件维修及日常保养由乙方负责。

16、原招标文件八、综合评分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根据评标标准“4、商务部分”中的要求提供:

“(1)按照第(1)条要求提供荣誉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荣誉奖项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2)按照第(2)条要求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内容、服务年限的,还需提供由用户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公章的扫描件)。如合同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签订,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以及投标人自2022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外)中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以及投标人自2022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以及投标人自2022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6)按照第(6)条要求提供投标人参与环卫服务的地市级及以上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荣誉奖项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7)按照第(7)条要求提供投标投标人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荣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荣誉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8)按照第(8)条要求提供投标人为重大活动提供环卫保证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业绩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更正为:“(1)按照第(1)条要求提供荣誉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荣誉奖项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2)按照第(2)条要求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内容、服务年限的,还需提供由用户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公章的扫描件)。如合同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签订,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环境保护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以及投标人自2022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外)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以及投标人自2022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5)投标人提供承诺其针对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具有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以及投标人自2022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6)按照第(6)条要求提供投标人参与环卫服务的县级及以上地区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荣誉奖项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7)按照第(7)条要求提供投标投标人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荣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荣誉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8)按照第(8)条要求提供投标人为重大活动提供环卫保证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如业绩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投资并运营该项目)及能够证明投标人与项目公司为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最新招标文件、合同和协议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  2022.8.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95日上午0930

四、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17

联系方式:汤科长 0517-83346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

联系方式:张蕾 0517-83638003

3、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项目联系人:顾诗仪

电话:0517-83638392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