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购人要求,现对“关于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1260KVA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HJCG2020GKZB014号)的招标文件部分进行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
“一、工期要求:8天(包含送电)具体时间时间为2020年4月4日-4月6日(清明小长假)完成高压室设备安装调试,2020年5月1日-5月5日(五一小长假)完成低压室设备安装调试。”
现修改为:
“一、工期要求:利用2020年清明小长假(3天)或4月份的一个双休日(2天)完成高压室设备安装调试和送电,利用五一小长假(5天)完成低压室设备安装调试和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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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招标文件中清单及图纸部分(0.4KV开关柜部分)“智能型万能断路器(通信型)”调整为“智能型万能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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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修改后的为准
特此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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