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慧眼守土”人工智能识别系统恢复采购公告
江苏金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就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慧眼守土”人工智能识别系统【项目编号:ZJZCFS-(2020)商字第0013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已于2020年1月15日在扬中市政府采购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上发布了采购公告,2020年2月3日发布了延期开标公告,现恢复该项目采购活动并对相关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3月25日北京时间14:00至14:00(截止时间)。
二、磋商时间:2020年3月25日北京时间14: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2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三、磋商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四、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照小微企业政策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也同时执行此政策。
五、本项目无须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取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和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的一切要求,如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单位,需出具磋商保证金的支付凭证,开标结束后将予以退还。
六、根据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请各中小微企业提供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凭证及中小微企业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退还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费用。
七、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1、凡参与项目现场磋商的人员请按照相关要求事先填写《开标承诺书》(详见附件)并带至开标现场(一式一份,无需装订至磋商响应文件)。
2、凡参与项目现场磋商的人员请事先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在微信公众号“镇江发布”中了解《关于全面使用“镇江健康码”科学精准防控疫情的通告(第10号)》。
3、凡参与项目现场磋商的人员开标当日请携带身份证、出示镇江健康码(事先使用“镇江健康申报平台”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申领镇江健康码;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八、本通知是竞争性磋商文件ZJZCFS-(2020)商字第0013号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中电大道268号
联系人:朱宏伟
联系方式:13852990108
采购代理:江苏金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中电大道688号浩云湾27幢04室
联系人:蔡惠娟
电 话:18952986855
邮箱:1356324149@qq.com
江苏金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0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开标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
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均为身体健康人员或外埠进城(返城)隔离已满14天的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20分钟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