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2029年排水户水质检测项目 JSZC-320100-ZZGJ-G2026-003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1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100-ZZGJ-G2026-0031
项目名称:2026年—2029年排水户水质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分项单价报价,各检测指标单价最高限价如下: ① pH值,最高单价限价30元/点; ② 水温,最高单价限价20元/点; ③ 氨氮(NH3-N),最高单价限价135元/点; ④ 总磷(TP),最高单价限价150元/点; ⑤ 悬浮物(SS),最高单价限价100元/点; ⑥ 化学需氧量(CODcr),最高单价限价135元/点; ⑦ 生化需氧量(BOD5),最高单价限价200元/点; ⑧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最高单价限价150元/点; ⑨ 动植物油,最高单价限价200元/点; ⑩ 溶解性固体,最高单价限价100元/点; ? 石油类,最高单价限价200元/点; ? 总余氯,最高单价限价80元/点; ? 粪大肠菌群数,最高单价限价200元/点; ? 总汞,最高单价限价200元/点; ? 总镉,最高单价限价120元/点; ? 总砷,最高单价限价120元/点; ? 总铅,最高单价限价120元/点; ? 六价铬,最高单价限价200元/点;
采购需求: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完全履行完毕(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证书能力附表须涵盖本项目所需全部一单一库范围内检测指标的检测能力和方法。对于一单一库范围外的检测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可通过实验室认可、能力验证、方法验证等方式证明),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不带CMA标志。(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网站截图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电子标书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2026-09-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2.公告媒体
(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本次采购事项如有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项目联系人咨询。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5.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根据附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投标人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投标人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8.本项目异常低价审查程序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9.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江路6号
联系人:赵小云
联系电话:025-66009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17层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7749517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77495178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