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林镇南康邑村、北康邑村、土屋村、李良庄等4个村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改造、新建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1-21 11:22:13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黑林镇南康邑村、北康邑村、土屋村、李良庄等4个村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改造、新建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7-NJGJ-C2025-004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02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NJGJ-C2025-0048 

项目名称:黑林镇南康邑村、北康邑村、土屋村、李良庄等4个村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改造、新建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25653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壹佰玖拾万贰仟伍佰陆拾伍元叁角壹分(¥:1902565.31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黑林镇南康邑村、北康邑村、土屋村、李良庄等4个村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进行改造、新建3年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全部内容;运维期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运维期 3 年,运维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免费包维修、保养、安检、调换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后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2、支持绿色发展

2.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2.3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

2.4为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02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12-02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开标室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4.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供应商按实填写;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响应格式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赣榆区黑林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黑林镇尚林路1号

联系人:李镇长

联系电话:15151269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大庆西路17-12号三楼

联系人:仲工

联系电话:15751237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工

电话:1575123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