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街道2025-2026年河道水质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28 15:32:07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东山街道2025-2026年河道水质监测服务 JSZC-320115-FHGL-C2025-002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16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FHGL-C2025-0026 

项目名称:东山街道2025-2026年河道水质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7.0648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东山街道2025-2026年河道水质监测服务。具体为:为继续做好2025-2026年河道水质整治提升效果评估研判,确保中央、省、市督查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提供支撑材料,东山街道街道拟对辖区内鞭鞍河、中心河、佘村水库等31条河道、水库、沟渠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具体由东山街道环境治理科负责,本次河道水质监测共涉及点位59个,监测频次为每月2次,服务期限为1年,全年共计24次,常规监测项目为pH、溶解氧、氨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服务期内,东山街道环境治理科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监测频次或监测项目,或对辖区污染源排污情况(包括排污企业、沿河泵站、黑臭河流等)进行调查,污染源监测频次及监测项目由环境治理科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指定。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者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附表中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须包括pH、溶解氧、氨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等检测项目。(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及资质认定附表扫描件上传至投标系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1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10-1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2.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原件扫描盖章件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一并提交。

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入“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6.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导致投标有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办事处(本级)

单位地址:江宁区上元大街229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25-86111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富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文靖西路108号中前社区居委会院内西边附属楼三楼

联系人:姜激扬

联系电话:13776545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激扬

电话:1377654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