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经济开发区地块考古调查、勘探项目采购公告(二)

信息发布时间:2025-08-18 10:32:14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新沂经济开发区地块考古调查、勘探项目 JSZC-320381-ZRJS-C2025-006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2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ZRJS-C2025-0064 

项目名称:新沂经济开发区地块考古调查、勘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293550万元(采购包1:164.960400万元;采购包2:73.3331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8.29355万元 (采购包1:164.9604 万元;采购包2:73.33315万元) 

采购需求:

新沂经济开发区地块考古调查、勘探项目,共分二个采购包:

采购包1:四至范围东至重庆路,南至海口路,西至科创大道,北至厦门路。

采购包2:四至范围香港路东,经四路西,成都路南,生态大道北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或者提供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2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08-2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422_第一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82909:30)前。

 

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刘璐   联系电话:13775872152

 

地址:新沂市广电宿舍楼五单元201室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新沂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机关经办

单位地址:江苏省新沂市北京路3号

联系人:索靖

联系电话:18362417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沂市广电宿舍楼五单元201室

联系人:刘璐

联系电话:0516-67101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璐

电话:0516-6710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