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小海街道部分安置房小区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7-18 15:52:03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南通市小海街道部分安置房小区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690-SZXY-C2025-003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2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90-SZXY-C2025-0030 

项目名称:南通市小海街道部分安置房小区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67744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846774.42元/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且各项单价金额不得超过以下表格的各项单价金额,否则经磋商委员会核实后做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年度考核期内平均得分≥90分的,续签下一年合同。成交供应商若在履行合同期限内,经小海街道办事处综合考核不通过的,合同予以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 号)的要求,且单位类型含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内容,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机构信息”栏目的本单位基本信息截图并确保可以登录查询。

2、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2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2025-07-2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源兴路300号南通市小海街道办事2楼203开标室南通市小海街道办事处2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业绩、认证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项目属于非招标方式,不存在唱标环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6.本项目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磋商文件,但不作为投标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小海街道办事处(机关)

单位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源兴路300号

联系人:徐金宝

联系电话:13372098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11室

联系人:姜海燕

联系电话:0513-69895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海燕

电话:0513-6989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