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7-16 17:12:11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JSZC-320111-NJGC-G2025-002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07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NJGC-G2025-0020 

项目名称: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采购包1:200.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55万元(采购包1:170万元,采购包2:28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照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拟采购三重串联四极杆气质联用仪及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格优惠政策。

采购包2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格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所投设备若是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2

1.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所投设备若是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0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接受(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6.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4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6.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6.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6.8相同品牌产品投标要求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6.9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市民中心B座

联系人:徐科

联系电话:025-58881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建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59号银城INC中心1号楼4层401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9895854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989585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