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农业农村局邳州市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30 14:52:03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邳州市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JSZC-320382-JFZB-G2025-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2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2-JFZB-G2025-0002 

项目名称:邳州市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预算金额:75.390000万元(采购包1:66.390000万元;采购包2: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不接受总价高于663900元、单价高于2900/吨的投标报价,采购包2不接受总价高于90000元、单价高于1.8元/吨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邳州市农业农村局采购邳州市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配套商品有机肥,采购包1、采购缓控释肥料,采购包2、采购大量元素水溶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邳州市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9:30。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文件),“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九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85758128
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65号轻工大楼6楼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454120ca-70da-47a0-9421-df2e6ddc08a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邳州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邳州市行政中心四号楼

联系人:高庆礼

联系电话:0516-862881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九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华隆财富大厦1-1-823

联系人:赵斯嘉

联系电话:0516-85758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斯嘉

电话:0516-8575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