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墩头镇2025年度农桥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09 17:42:01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海安市墩头镇2025年度农桥建设工程 JSZC-320685-JDGS-T2025-003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3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5-JDGS-T2025-0037 

项目名称:海安市墩头镇2025年度农桥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6.080000万元(采购包1:95.680000万元;采购包2:110.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一:东湖村9组南桥,东湖村8组北桥,墩北村10-14组桥,墩西村3-5组桥,宝详村17-21组桥。包含拆除老桥,新建桥梁,连接线等。最高限价为933066.47元; 采购包二:宝详村36-40组桥, 新舍村32-33组桥,春华桥,双溪19-20组桥,双溪24组桥,广电桥。包含拆除老桥,新建桥梁,连接线等。最高限价为1088510.90元。 各采购包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本工程须在2025年09月30日之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相关证书)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相关证书、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的规定,自20221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建造师按“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中同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认定。江苏省外的投标人某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相关证书)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相关证书、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的规定,自20221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建造师按“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中同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认定。江苏省外的投标人某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6-1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江苏建达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加谈判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制作人或项目谈判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海安市墩头镇

联系人:王荣

联系电话:13813741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安市城东镇宁海南路195号501室

联系人:丁森润

联系电话:18260567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森润

电话:18260567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