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民政局关于高邮市“安康关爱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27 18:22:00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高邮市“安康关爱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JSZC-321084-YZSJ-G2025-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8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84-YZSJ-G2025-0008 

项目名称:高邮市“安康关爱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采购包1:55.000000万元;采购包2:35.000000万元;采购包3:28.000000万元;采购包4:1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最高限价30元/人。 80周岁(含)以上户籍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卸甲镇、三垛镇、汤庄镇、马棚街道、车逻镇、龙虬镇)片区,共计约17297人; 采购包2:最高限价30元/人。80周岁(含)以上户籍居民意外伤害保险(菱塘回族乡、送桥镇 、高邮镇、周山镇)片区,共计约11007人; 采购包3:最高限价30元/人。80周岁(含)以上户籍居民意外伤害保险(甘垛镇、界首镇、临泽镇)片区,共计约8535人 ; 采购包4:最高限价100元/人。高邮市低保家庭60周岁(含)-79周岁(含)户籍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共计约937人。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保险服务采购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的服务给予20%价格扣除。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供的,不予价格扣除。项目属性:服务类。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购包2

1.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的服务给予20%价格扣除。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供的,不予价格扣除。项目属性:服务类。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购包3

1.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的服务给予20%价格扣除。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供的,不予价格扣除。项目属性:服务类。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购包4

1.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的服务给予20%价格扣除。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供的,不予价格扣除。项目属性:服务类。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2.具有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能够覆盖本项目所要求保险责任的保险条款。

3.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4.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 注: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其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采购包2

1.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2.具有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能够覆盖本项目所要求保险责任的保险条款。

3.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4.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 注: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其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采购包3

1.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2.具有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能够覆盖本项目所要求保险责任的保险条款。

3.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4.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 注: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其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采购包4

1.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2.具有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能够覆盖本项目所要求保险责任的保险条款。

3.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4.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 注: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其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高邮市民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扬州市高邮市中山路362号

联系人:龙瑞红

联系电话:13511737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133号-6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15951046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工

电话:1595104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