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测量调查项目小型船舶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26 14:02:00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测量调查项目小型船舶租赁及技术服务 JSZC-320000-NJJC-C2025-003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06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NJJC-C2025-0039 

项目名称:测量调查项目小型船舶租赁及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超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租用1艘小型船舶,在规划测区开展测量调查作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2025年11月,完成本项目航次任务的船舶返港时间最晚不超过2025年11月30日,具体以外事批复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需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纸质文件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0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五、开启

时间:2025-06-0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校内编号:ZB20250094

(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5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单独密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招标人不组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师范大学

单位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1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池爽

联系电话:025-58835827-8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爽

电话:025-58835827-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