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腹腔镜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10-31 09:42:02 来源:江苏省政采分散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腹腔镜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JSZC-321322-STGK-G2024-01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22-STGK-G2024-0109 

项目名称: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腹腔镜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50.000000万元(采购包1:250.000000万元;采购包2:360.000000万元;采购包3:260.000000万元;采购包4: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01包:250万元人民币;02包:360万元人民币;03包:260万元人民币;04包:18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01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妇产机)

1

250

250

接受

02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机)

2

360

360

接受

03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机)

1

260

260

接受

04

腹腔镜(主机+器械)

1

180

180

接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采购包2

1.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采购包3

1.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采购包4

1.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产品如果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采购包2

1.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产品如果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采购包3

1.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产品如果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采购包4

1.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产品如果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线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8359233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

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2251250519-86722806

4.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平台更正公告。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称: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沭阳县智慧路 1

联系人 1:张老师

联系方式 113951523487

联系人 2:程老师

联系方式 21599672539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110

联系人: 黄琳霖、朱笑青

联系方式:025-52875968025-52875975

项目联系方式(业务)

项目联系人:梅军(项目负责人),马文婷(项目助理)

    电  话:025-52874442025-5287642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余

联系电话:139515234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

联系人:梅军

联系电话:15951600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军

电话:159516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