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东载体、(6+1)载体配电房维保及维修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FHXH-C2024-0001
项目名称:宁东载体、(6+1)载体配电房维保及维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645546.00元/年(其中维保费370800.00/年,维修费274746.00/年)(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主要包含对9座10kV变配电站房的7×24h远程集中值守监视、常态化巡视巡检、带电检测、预防性试验、绝缘工具检测、设备消缺、运维管理系统维护与升级,站房内电力设备维保维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2023.9-2024.2)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主管部门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3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 79号3楼)购买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网络获取联系:张工 025-51196766。
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3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四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单独密封)盖单位公章后扫描PDF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土山机场片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麒路33号
联系方式:蒋主任 025-52709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3楼
联系方式:张工 025-51196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51196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