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4-25年园区分局及其各附属单位绿化维保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HQ2023-Y-C-009-001
2.项目名称:24-25年园区分局及其各附属单位绿化维保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万元
5.最高限价:无
6.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园区公安分局及下属单位绿化维保服务项目,主要针对公安分局大楼、独墅湖大楼、交警大队(湖东派出所)、特巡警大队、9 个派出所(水上派出所、综合保税区派出所、东沙湖派出所、娄葑派出所、胜浦派出所、斜塘派出所、阳澄湖半岛派出所、唯亭派出所、永安桥派出所)、3个交警中队在内的绿植进行养护服务。
(2)绿化养护范围及内容:
序号 |
养护服务地点 |
服务范围及内容 |
1 |
公安分局大楼 |
针对各楼宇户内外绿植进行养护,包括: 乔木、花灌木、草坪及其他绿植等 |
2 |
独墅湖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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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交警大队(湖东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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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巡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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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个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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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个交警中队 |
7.合同履行期限:2 年,计划进撤场时间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
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6、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9时 30分;
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1、磋商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时30分;
2、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3、供应商可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也可不参加(观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2、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电话:0512-66681110。
3、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55号
联系方式:0512-66601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
联系方式:0512-68087208
3、质疑及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雅婷、张茂松、赵猛
电话:0512-68087208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