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苏州轨道四期建设规划线路选线及综合开发研究(线路四)磋商采购公告(SZZHCS2023-C-006)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13 10:49:40 来源:苏州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苏州轨道四期建设规划线路选线及综合开发研究(线路四)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SZZHCS2023-C-006

项目名称:苏州轨道四期建设规划线路选线及综合开发研究(线路四)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苏州轨道四期建设规划线路选线及综合开发研究(线路四)(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1.规划背景

苏州市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苏府办〔2021〕160号)要求在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时,开展每条线路的轨道交通选线专项规划,并同步开展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利用研究。为落实《意见》要求,结合第四期城市轨道建设规划的编制,同步开展线路选线与综合开发研究,进一步深化对轨道线站位的规划方案,提升轨道站点与周边用地布局的协调性,促进城市功能集聚和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

2.规划范围

城市轨道交通14号线。

3.主要内容

1)现状特征与趋势分析

梳理沿线现状土地资源利用情况,分析沿线人口岗位、交通联系等特征。根据相关规划,研判城市空间结构、用地功能布局、人口岗位分布、居民出行需求等方面发展趋势。

2)明确线路功能定位与规划目标

识别线路在空间结构支撑、城市功能引导、用地开发带动、居民出行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对线路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深化明确。同时结合线路定位和需求分析,明确线路选线与综合开发规划目标。

3)开展轨道线站位方案深化研究

开展轨道线站位方案深化研究,并对重点区段进行方案比选,结合功能节点覆盖、客流需求服务、沿线用地开发带动以及工程实施条件等方面综合评价,提出轨道交通线路的线位走向及站点设置方案的深化建议,并与轨道建设规划进行衔接协调。

4)划定轨道交通线路规划控制线

基于轨道交通线路线站位布局方案、敷设方式以及线路的技术标准,划定轨道交通线路规划控制线,以此作为轨道线路建设用地规划控制范围,并反馈至轨道建设规划。

5)明确轨道站点TOD综合开发类型与策略

对站点周边土地资源的现状利用情况进行摸查梳理,结合站点区位、交通条件及周边用地情况,提出站点TOD的分级分类方案与开发策略。

结合站点周边可利用土地资源和开发价值,识别TOD综合开发的重要站点。基于职住分布和交通联系需求分析,识别本线路的关联站点以及服务范围,提出关联站点的交通一体化衔接策略。

6)提出重要站点综合开发规划要求

根据现状用地条件、城市道路、河流水系、地块功能及用地完整性,划定重要站点综合开发研究范围。

基于站点综合开发类型,提出重要站点的功能引导方向和重点推进项目,并对站点周边用地布局、功能业态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优化调整建议,估算优化后的土地开发收益。

提出站点出入口布局、周边常规公交场站、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私人机动车和出租车临时停靠泊位的优化布局方案。

4.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底前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2、报名流程及方式:

2.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2申领CA。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自行从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报名供应商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自行关注本项目补充文件以及成交公告,未及时关注或获取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现场解密: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开标地点现场解密,在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后,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只有依法报名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6、响应单位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额外提供一份纸质的响应文件,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按照须知中要求密封,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 纸本响应文件需保证与网上响应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响应文件为准。

7、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3048755361、895706745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磋商时间:2023年10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3、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018号

联系方式:0512-65182051

2.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州市智慧城市规划研究应用中心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盘胥路903号

联系人:顾焱锋、王骎骎

电 话:0512-68129170

3.监督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电话:(0512)68616651

 

苏州市智慧城市规划研究应用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