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20年度监控维保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20年度监控维保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693200166(XJ031)
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20年度监控维保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20万元
采购需求:(监控维保设备采购,详见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谈判响应单位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5、询价供应商须具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20000);
6、为了保证网络视频解码器和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现有智能视图实战平台无缝对接,实现图像解码上墙,投标时须提供所投解码器能够与开发区分局现有智能视图实战平台实现无缝对接的承诺函。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 12月3日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 3 日14 时30分, 逾期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三十分钟。
提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开启:时间:2020年12 月 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远程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提交形式:转账、电汇、网银、电子保函,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000元;
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账户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投标人下载标书之后,在“业务管理-开标前-保证金账户获取(南通)”功能下,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从基本账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里面打款。且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
②如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专区”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业务操作手册》 。
友情提醒:
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
③保证金打款成功之后,投标人须将银行回执单保存好,以备开标时查验。
④如有问题请现场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13-59001839/18951132107
⑤银行人员联系电话:0513-68091307 杨会计(中国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
⑥未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使用其他投标人子账户汇款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一律不予接受。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⑦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
(二)、项目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鸿雁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为确保本项目远程开标时交互顺利,现补充QQ群作为本项目的备用远程交互群,群号为:1035274664。(开标截至时间后开放)
(三)、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制作人或评审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地 址: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方式:周警官0513-85026926
2.项目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13-59001839。
采购人: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