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在线吾悦广场销售厅装修工程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10-16 13:39:47 来源: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中福在线吾悦广场销售厅装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电子邮箱zjhxztb@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1026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 镇江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其“中福在线吾悦广场销售厅装修工程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中福在线吾悦广场销售厅装修工程

2、项目编号: ZJZCFS-(2020)商字第0426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2010-0146

4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5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45.94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项目需求简述:该工程位于镇江市京口区丁卯纬四路16号吾悦广场21119-124室,建筑面积562m2,室内外装修、水电、智能化布线以及监控、中央空调、电梯、室外电子屏等设备采购。其中装饰工程包括楼地面工程、墙面装饰、吊顶工程;配套工程包括电气、给排水、消防、智能化、监控及暖通系统。(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50 日历天内完工并达到验收标准。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及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012号)的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因新冠疫情期间管控要求,本项目仅接受通过邮箱获取磋商文件,请将领取文件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 zjhxztb@163.com 邮箱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我公司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及附件。

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根据支持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在投标人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前提下,免收小微企业此项费用。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号:9902000523782134

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1023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内勤经理及获取文件联系人:严莹   联系电话:139145556970511-88083481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郭春燕   联系电话:18673505075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4) 供应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5)中小企业申明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北京时间)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102610:00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102610: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2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本项目对“非镇江市的供应商”开通投标的“绿色通道”:即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五、开启

1、时间:202010161045

2、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

 址:京口区南门大街276号镇江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四楼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方式:0511- 80900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206

联系方式:0511-88083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