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JSHW2020-Y-G-141
二、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
三、采购需求:
注: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商开发【2019】280号)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该工作涉及区域广,耗时较长,且关系民生,故须加紧实施。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评估范围包括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及科教创新区。通过对评估区域的地质调查,查明评估区域及其周边的地质环境条件,查明各区域致灾地质体特征、可能激发的灾害种类,以及致灾地质体致灾的主导因素、从属因素、激发因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区内地质灾害进行现状评估;结合本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建设规划特点,对评估区域内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作出预测评估,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为苏州工业园区重点开发区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防群策、勘查治理和城市规划,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提供依据。
区域评估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区域性评估成果进行更新维护,并协助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评估成果查询应用技术服务。
(二)项目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以及拟建项目的特点,结合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确定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主要任务如下:
1、调查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
2、阐明评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特征、形成条件及诱发因素;
3、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并进行现状、预测和综合评估;
4、针对地质灾害特点,提出防治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5、作出结论和建议,重点提出后续工作如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灾保障等相关建议;
6、区域评估成果通过审查并备案后,协助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成果查询服务工作。
(三)相关技术标准与工作方法要求
1、评估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
(3)《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
(4) 《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0〕353号);
(5)《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管理的意见》(苏国土资发〔2011〕216号);
(6)《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苏国土资函〔2017〕135号);
(7)《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三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144号);
(8)《省商务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商开发〔2019〕280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工作方法
本次工作采用资料收集、野外调查和综合分析研究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即在充分收集和分析评估区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地质背景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背景和地质环境的具体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综合运用遥感、钻探、取样测试等手段,查明评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发育特征,分析工程建设、人类活动与地质环境的相互关系和演化趋势,在此基础上对区内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估。
(1)资料收集。全面系统地收集利用已有的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及评估区规划蓝图等资料,尤其是已有的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及规划蓝图资料。
(2)地质环境调查。调查评估区地貌成因和形态类型,微地貌分布特征,分析评价地貌形态、高程及其对工程的影响。调查评估区地层岩性的分布特征,褶皱、断裂发育特点,分析评估区及邻近地区区域地质背景,地质构造与地震地质特征,确定地壳稳定性类型。调查评估区及附近第四纪地层成因时代及埋藏分布与岩性特征。
开展水文地质调查。查明地下水类型、水文地质结构特征和补迳排条件,调查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地下水水位及动态特征,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10000区域水文地质调查要求。水文地质钻孔数量一般不少于1个/10km2(面积小于5km2的开发区至少有1个水文地质钻孔),如收集的资料达不到要求,将补充开展水文地质钻探。分析地下水类型、含水岩组特征及分布规律,阐明含水层类型、成因时代、岩性、富水性、埋藏条件,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和水化学类型等。
调查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不良工程地质现象,调查精度达到1:5000工程地质调查要求。每个工程地质分区钻孔数量不少于1个/km2,每个工程地质分区都应满足钻孔控制要求,如收集的资料达不到要求,补充开展工程地质钻探。
野外调查应充分了解项目建设特点的基础上,仔细分析、研究和评价项目建设与地质环境之间可能相互产生的影响,以建设性思路,高质量、前瞻性地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同时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建设规划特点,对评估区进行野外地质环境的调查(包含评估区工程建设的特点及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并结合工程钻机对评估区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进行调查,充分查明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地下水类型、水文地质结构特征和补迳排条件等情况,为区域评估报告的编写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3)地质灾害调查。基本查明评估区及周边已发生(或潜在)各种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分布类型、活动规模、变形特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对其发育程度进行初步评价。针对不同灾种进行重点调查。
(4)综合整理分析、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成果报告编制。
四、进度要求
根据评估范围和工作量,本次评估工作在确定评估单位后90天内完成。签订合同45天内完成外业钻探、调查工作;85天完成评估初稿及内部审核,并组织专家审查;90天项目成果提交并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供后续5年的单项目查询服务。
五、成果提交
供应商应提交本项目成果如下:
评估区实际材料图,比例尺1:5000,应充分反映调查和收集各类资料,特别是各类钻孔和调查点资料;
水文地质图,精度应满足1:10000水文地质调查要求,成图比例尺1:10000;
水文地质剖面图,水平比例尺1:10000~1:5000,垂直比例尺1:500~1:2000;
各含水层水位等值线图,比例尺按实际情况选取;
环境地质图或综合工程地质图,精度不低于1:5000,成图比例尺1:5000(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区不小于1:2000);
工程地质剖面图,水平比例尺1:5000(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区不小于1:2000),垂直比例尺1:200~1:1000;
单灾种危险性分区及等级图,比例尺按实际情况选取;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图,比例尺1:5000(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区不小于1:2000)。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报告》。
其他按照招标人要求需提供的资料,图件成果含矢量(苏州地方坐标和2000坐标各一套)和JPG格式。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伍万元;
人民币(小写): 1550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其资质类别:危险性评估,资质等级:甲级。
C、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依法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
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依法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售出后概不退回;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快递费。
七、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4月28日上午09:00-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上午09:30整;
开标时间:2020年4月28日上午09:30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联系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厦8楼
联 系 人: 吴江国
联系电话:0512-66680891
九、采购代理单位: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事宜及质疑事项联系方式: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电 话:0512-68087442
邮政编码:215011
邮 箱:helei@jocsz.com
联 系 人:何磊
十、、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电话: 0512-66681170
十一、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