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防撞缓冲车附带安全锥收放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CFS-(2019)公字第0398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第10条)。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本项目生产或经销资格及服务能力。
二、招标文件的登记购买(没有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 ,北京时间下午1:30至5:30
地 点: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27栋403室。)
联系人:朱霞 联系电话:13815484620
每份招标文件5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支付:(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三、采购人、采购方式及中标人数量:
(1)采购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杨其清 联系电话:13852919898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121号
(2)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 1名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防撞缓冲车附带安全锥收放设施采购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本次采购预算为65万元(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需交纳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给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盖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投标保证金请备注项目名称及编码。
六、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门支行
银行账号:3211020201010000007252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 第二开标室)。
八、投标时间:2019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至14:30(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项目联系人:朱霞 联系电话:13815484620
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