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局(受江苏省水利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审计服务一标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为I等大(1)型工程。
本批次审计服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审计服务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其中,一标段所对应的工程内容如下:
滨海枢纽位于入海水道与通榆河交汇处(入海水道桩号111+057),是解决入海水道与通榆河的交叉,维持通榆河航运、供水、满足入海水道行洪及渠北地区排涝,并通过导航工程与永久性通航工程结合,解决入海水道、总渠与通榆河间通航问题。滨海枢纽二期工程施工范围为北船闸上游引航道口至地涵下游引河口,入海水道桩号108+000~114+000,共6km。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一期地涵北侧新建二期立交地涵及上下游引河扩挖6.0km,深泓防护10.6km,加固堤防12.0km,南堤防渗处理0.43km,南北堤堤坡防护10.6km,新建堤顶防汛道路12.0km;新建南、北船闸及导航道,新建北堤防汛交通桥,新建总渠南堤公路桥,加固改造妇女河泵站;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滨海枢纽总投资约34.52亿元,工期约63个月。
淮阜枢纽位于阜宁县芦蒲镇淮河入海水道的中游段,淮阜漫水闸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淮河入海水道一期工程淮阜控制工程的北偏泓漫水闸、调度闸、南泓漫水桥,在新泓内新建漫水闸及引河扩挖2.0千米,深泓防护4.0千米,加固堤防4.0千米,南堤防渗处理2.0千米,南北堤堤坡防护4.0千米,新建堤顶防汛道路4.0千米;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工期约34个月。
2025年11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5〕1117号文批复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大陆自然岸线占补方案及配套通航工程影响设计变更。将淮阜枢纽北堤2.0km堤防填筑、上堤和堤顶道路、水土保持及边坡防护(0.48km长深泓边坡防护及高程5.5m水土保持除外)等建设内容由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调整到配套通航工程中实施,1.52km淮阜枢纽北堤深泓边坡永久防护调整为临时防护。核减经费4172.92万元,核减后淮阜枢纽总投资约5.4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滨海枢纽工程、淮阜枢纽工程和省级统筹安排及预留项目(信息化(数字孪生)、科研创新研究、枢纽水文设施)的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止(包括未完工程及预留费用审计)。电子投标文件中填200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合伙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单位(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未处于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的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出具审计(审核)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审核)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审计(审核)合同(或审计通知书或审计任务委托书)、审计(审核)报告(正文部分)和初设批复文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该业绩可由投标人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承担)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造价咨询单位提供造价咨询业绩,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业绩。
(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6)项目组成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中至少包含两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两名注册会计师。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仅限于“造价咨询单位+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造价咨询单位,并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1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一投标单位一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512-58188503,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项目组成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7.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8.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中请标注出项目组相关人员的信息。 |
9.联合体投标人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偏差率的计算方法
S=T×α+B×K×(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2%、65%,开标现场抽取;
K—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0.95、0.96、0.97,开标现场抽取;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0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0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514.9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30 | |
1 | 报价得分 | 30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 (2)偏差率每高一个百分点,在30分的基础上扣1分; (3)偏差率每低一个百分点,在30分的基础上扣0.5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最低得分为0分,偏差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二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26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8 |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出具审计(审核)报告时间为准)企业具有: (1)已完成单个审计(审核)报告对应批复概算投资1亿元至2亿元(不含2亿元)的大型水利枢纽项目或大型水闸或大型泵站或Ⅱ级及以上船闸的竣工决算审计(审核)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 (2)已完成单个审计(审核)报告对应批复概算投资1亿元至2亿元(不含2亿元)的其他水利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审核)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 (3)已完成单个审计(审核)报告对应批复概算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大型水利枢纽项目或大型水闸或大型泵站或Ⅱ级及以上船闸的竣工决算审计(审核)业绩的,每个得4分,最多得8分; (4)已完成单个审计(审核)报告对应批复概算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其他水利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审核)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 本项最多得8分,业绩数量认定以审计(审核)报告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审计(审核)合同(或审计通知书或审计任务委托书)、审计(审核)报告(正文部分)和初设批复文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在上述业绩中必须负责承揽对应的造价咨询工作,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
2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2 | (1)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公路工程3个专业)任意1个增项证书的得1分,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
3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5 |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出具审计(审核)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1)已完成的单个审计(审核)报告对应批复概算投资1亿元至2亿元(不含2亿元)的大型水利枢纽项目或大型水闸或大型泵站或Ⅱ级及以上船闸的竣工决算审计(审核)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 (2)已完成的单个审计(审核)报告对应批复概算投资1亿元至2亿元(不含2亿元)的其他水利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审核)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3)已完成的单个审计(审核)报告对应批复概算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大型水利枢纽项目或大型水闸或大型泵站或Ⅱ级及以上船闸的竣工决算审计(审核)业绩的,每个得2.5分,最多得5分; (4)已完成的单个审计(审核)报告对应批复概算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其他水利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审核)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本项最多得5分,业绩数量认定以审计(审核)报告为准,且审计(审核)报告上的注册造价师签章与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审计(审核)合同(或审计通知书或审计任务委托书)、审计(审核)报告(正文部分)和初设批复文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4 | 财务审计负责人业绩 | 2 | 财务审计负责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出具审计(审核)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对应批复概算投资1亿以上的竣工决算审计业绩,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审计(审核)报告(正文部分)和初设批复文件,业绩数量认定以审计(审核)报告为准,且审计(审核)报告上的注册会计师签章与拟任财务审计负责人为同一人,否则不得分。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财务审计负责人为会计师事务所拟派。 |
5 | 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 | 9 |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中: (1)其他人员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公路工程4个专业)的有一个专业得1分,最多得4分;具备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的有一个专业得1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上述人员如一人具有多证时,每人最多只认两证。 (2)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额外增加一名会计高级职称人员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提供相应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
三 | 服务实施方案 | 44 | 注:服务实施方案部分各项按区间赋分: (1)内容优秀的在100%(含)-85%(含)区间内赋分; (2)内容良好的在85%-75%(含)区间内赋分; (3)内容一般的在75%-60%(含)区间内赋分; (4)内容较差的在60%-0区间内赋分,无描述则不得分; 赋分低于60%(不含)或高于95%(不含)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详细说明理由。 |
1 | 审计方案及工作流程 | 6 | 拟定的本项目的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方案及审计工作流程,要素齐全、内容完整、流程清晰、针对性强,最高得6分,按区间赋分。 |
2 | 进度计划 | 6 | 拟定的跟踪审计进度计划能满足项目进度要求,拟定的竣工决算审计进度计划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切实可行,最高得6分,按区间赋分。 |
3 | 质量控制 | 6 | 拟定的本项目的审计工作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内容详实、切实可行,最高得6分,按区间赋分。 |
4 | 查勘、测量方案 | 6 | 从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两方面拟定本项目的查勘、测量方案,包括关键节点、隐蔽工程、实测实量的查勘测量等内容,方案编制内容齐全、针对性强,配置的设备、器具满足审计工作要求,最高得6分,按区间赋分。 |
5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6 | 拟定的本项目的组织协调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最高得6分,按区间赋分。 |
6 | 重难点分析及对应措施 | 14 | 拟定的本项目审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包括不限于(1)对本水利枢纽工程审核工程量的措施和方法;(2)跟踪审计过程中对发现施工单位不合理报价的审核原则和方法;(3)对合同外工程量价款结算的审核原则和方法;(4)对总价包干项目的审核原则和方法;(5)对钢筋、砼等主要材料的溯源审计、检查材料是否合格、进场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的原则和方法;(6)对审计中出现争议问题时的处理原则和程序;(7)对材料采购、税费等价差调整的处置;(8)其他针对本项目所应考虑的重难点分析或合理化建议,如:是否考虑采用ai审计、是否考虑建模计量等。 上述内容把握准确全面,应对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14分,以上项目均进行描述并提出了其他合理化建议且制定的措施和方案,按区间赋分;以上项目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7.6关联标段内中标标段限制数量规定
本批次招标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审计服务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共3个关联标段。每个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推荐。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25-8633813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抽水站院内5号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517633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江河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编:210019
联系人:傅博、孙贺然、沙雷、刘赛
电话:025-84795963、15722917396
邮箱:shalei@jocit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