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房亭河治理工程(经开区境内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房亭河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农经发〔2025〕118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市房亭河治理工程(经开区境内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经开区。
3.2 工程总投资:95847.47万元,其中经开区境内工程34067.73万元。
3.3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河道拓浚69.2千米,新建挡墙护岸9.19千米,河道护砌14.45千米;堤防加固6.695千米,建设防汛道路52.21千米;扩建后姚闸、房运闸,接长土楼地涵;治理穿堤涵闸28座;拆建排涝泵站7座;赔建灌溉站65座;拆建跨河桥梁1座、桥下护砌1处;其他沿线配套影响工程等。
本次招标经开区境内建设内容:河道拓浚29.4千米,新建挡墙护岸8.99千米,河道护砌9.4千米;堤防加固3.5千米,建设防汛道路13.43千米;扩建后姚闸(市直)、房运闸,接长土楼地涵;治理穿堤涵闸7座、赔建灌溉站25座、拆建跨河桥梁1座,其他沿线配套影响工程等。施工图技术审查约19万元。
工程等别和标准:工程等别为III等,房亭河大庙以上段及房改河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房亭河大庙以下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房亭河大庙以上段及房改河护岸等建筑物级别为4级,房亭河大庙以下段堤防、护岸等建筑物级别为4级;后姚闸、房运闸、土楼地涵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其他涵闸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
3.4 招标范围:徐州市房亭河治理工程(经开区境内工程)施工图及预算审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和可能发生的增补工程。其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水利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含地勘报告),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
(2)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是否已经落实;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制图规范等要求;采用的水文、地质勘察资料是否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地质勘察资料中,探孔的平面布置、孔数、孔深及地形图测量范围、断面间距、所采用比例尺等是否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检查勘测成果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所采用的指标是否合理;建筑物的主要结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河道、堤防等工程(含水土保持、绿化、环境保护、防汛道路)的质量技术指标和方案是否合理,土方平衡是否可行;建筑物的抗滑、抗倾、抗浮、结构沉降、边坡稳定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地基处理、防渗、消能防冲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建筑物混凝土的抗压、抗渗、抗冻性能指标及其他耐久性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机械、电气、自动化等设备的性能指标及其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及其安装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围堰、导流等重要临时设施的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施工方案对周边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影响;涉及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等内容是否已调查清楚;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结合工程实际且合理可行;
(3)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工作导则》(苏水建[2016]131号)、《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建工[2020]4号)、《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水利重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苏水建工[2020]6号)等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服务,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项目执行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二)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是否已经落实;(三)是否符合征迁、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专项设计批复;(四)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技术标准,不符合推荐性技术标准应当进行论证;(五)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规范》(DB32/T3260-2017)的要求;(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是否进行了技术论证;(七)是否存在指定厂家产品、提出的工艺、参数为特定生产厂家和供应商所有的情况;(八)勘察深度、土方工程测量断面间距等是否符合要求;(九)是否违反负面清单及政策性规定的禁止性行为等;(十)非水利工程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规定要求。
(4)复核审查意见修改落实情况,并出具落实情况书面意见。
3.5 服务周期:收到委托人分批提供的设计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初步意见、审查意见交换会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中期审查意见,待项目法人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专家评审交换意见会后5日内提交终审意见,及时审核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修订完善的施工图并出具意见,直至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和可能发生的增补工程)审查通过止。(电子投标信息、投标函投标要素一览表填写1080天)。
4、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5.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5.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专业(河道整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4业绩要求:自2016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对应的工程概算≥1.2亿元的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或审查(咨询)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中不能体现合同金额,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包含业主联系人及电话,每面有业主盖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5.5信誉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5.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7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71639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当按所投标段账户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6.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公告发布时间从 2026 年 5 月 25 日至 2026 年 6 月 1 日(北京时间);
7.1.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6年 6 月 1 日17时30分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1.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5 月 25 日至2026年 6 月 1 日17时30分,逾期将无法下载;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获取失败。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1.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如下:(https://221.229.205.226:8888/tpbidder/)。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8.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8.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与开标。
8.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执行资格后审。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1、监督部门:徐州市水务局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
联系电话:0516-80802070
12、招标人: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
联系人:李宁
电话:0516-80802338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梁志斌、蒋百麒
电话:0516-83999057、0516-83999712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 5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