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新北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增补完善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09 16:12:49 来源:江苏省水利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沭新北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4831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增补完善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

2.2项目概况:

沭新北船闸位于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境内,是沭新河综合利用工程之一。工程等别为Ⅳ等,闸首、闸室级别为4级,导航、靠船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下闸首、桑墟电站交通桥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为了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完善管理设施,改善运行条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需对其进行加固改造。

沭新北船闸除险加固工程按原规模进行加固改造,船闸上、下闸首净宽10m,短廊道集中输水;闸室尺度为135m×12m×2.5m(长×宽×水深);拆建桑墟电站交通桥。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船闸闸首、闸室进行加固,拆建上、下游连接段挡墙,拆建上下闸首控制室;引航道增设靠船墩;拆建生产用房;更新改造闸门及埋件、启闭机、电气及自动化控制系统;拆建桑墟电站交通桥等。

沭新北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已实施完成,拟利用工程结余资金增做增补完善工程。

 2.3本次招标范围:

根据管理区现状及工程管理需要,对闸室挡浪墙基础维修和防碳化处理、生产用房改造、增设管理区大门、完善管理区安全设施沭新河堤防整治、完善管理区巡查道路、水措施完善、变压器及动力线路改造等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本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对应概算:236.6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工程计划20265月开工,20268月底前具备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1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有单项签约合同价1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未处于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状态。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具有与本公告第3.12)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7)其他人员要求: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

9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649日至 2026 416(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430930。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主要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13.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2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2%;65%,开标现场抽取;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B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最高投标限价:236万元(含备用金5万元)

7.4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A67分;技术部分B33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2,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62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62分基础上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62

2

项目经理业绩

2021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指单项签约合同价200万元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且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1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不得重复评分,项目经理得分优先。

2

3

项目组织机构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配备齐全得2分,少1个扣1扣完为止。(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2

4

企业业绩

2021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指单项签约合同200万元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1项得1分,最多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不得重复评分,项目经理得分优先。

1

合计

67

 

技术部分(暗标)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闸室挡浪墙基础维修、船闸沭新河堤防整治

闸室挡浪墙基础维修、船闸沭新河堤防整治等设施维修改造方案齐全、完整,施工程序、工艺、技术措施及施工设备的设计、安排和描述准确、合理、有针对性,满足施工要求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

2

生产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区增设安全防护设施和维修改造

生产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区增设安全防护设施和维修改造方案齐全、完整,施工程序、工艺、技术措施及施工设备的设计、安排和描述准确、合理、有针对性,满足施工要求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

3

巡查道路及水保措施完善等

巡查道路及水保措施完善等方案齐全、完整,施工程序、工艺、技术措施及施工设备的设计、安排和描述准确、合理、有针对性,满足施工要求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

4

高低压设备及动力线路改造等

高低压设备及动力线路改造等采购、安装、维保方案合理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

5

施工现场布置及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布置合理且施工临时设施齐全得2分,文明施工措施全面且明确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

6

施工进度及工期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周密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其中施工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工期节点明确得1分,工期保证措施明确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

7

安全保障措施

安全体系健全,措施可行、可靠得2分;有环保措施且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8

质保体系

质保体系(含质检方案)健全,质保措施全面可行得3分:其中质保机构健全得1分,质检方案健全可行1分,质保措施全面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9

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内容不超过200页(含200页),符合要求得0.5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文件编制目录清晰、内容全面、排版合理,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1

33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25-8633813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

地址:淮安市开发区深圳路8号

联系人:周成洋

电话:0517-835616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戴春霞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1号楼6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