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骨干河道行洪(过流)能力复核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计〔2025〕19号文件要求,淮安市水利局实施淮安市骨干河道行洪(过流)能力复核项目,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本项目招标人为淮安市水利规划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淮安市骨干河道行洪(过流)能力复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淮安市境内。
2.2项目内容: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计〔2025〕19号文要求,对淮安市境内骨干河道设计以及现状行洪(过流)能力进行复核。复核对象涵盖跨县重要河道、县域重要河道等,总计56条,总长约1143公里,详见《江苏省河道行洪能力情况表(淮安市)》。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复核56条骨干河道行洪能力既有数据(设计和现状行洪能力、衰减率、规划等),补充填报设计标准、行洪能力、实施安排等内容,并逐条附具河道行洪(过流)能力支撑材料;按阶段完成勘测绘、分析及成果提交工作。
2.4服务期限:240日历天,其中150日历天内提交送审成果。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
b.勘察资质: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其他资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1 年 3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二者缺一不可】,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须各自提供自身资质范围内的勘察或设计业绩,其中勘察单位只需要提供合同协议书;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链接诚信库】。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
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 3 个自然月中任意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拟投标单位于 2026 年4 月3日至 2026 年4月27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 ,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 (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 电话:4000511606 。投标单位CA 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 陈先生,电话:0517- 80996058)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6 年4 月 28日 9 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 ”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专业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勘察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勘察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0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
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8.4分值构成
资源配置、业绩:24分; 复核方案部分:56分; 投标报价:20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资源配置、业绩:24 分 复核方案部分: 56 分 投标报价:2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见招标公告 8.3 款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 准价×10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1) |
资源配 置、业绩 评分标准(24 分) | 人力资源配置 (10 分) | 专业人员(水文、规划、测量、岩土、水工)专业配置合理,以上每个专业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一个人得2分,最高得10分。每人每专业只得一次分。 注:人员专业以有效的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配备的专业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书,所有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人员证书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 3 个 自然月中任意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素质 (8 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2分; (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021 年 3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担任过水利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专业负责人的,有一项得 4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发包人签字并盖发包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管理体系认证 (6 分)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有一项得 1.5 分,最多得 6 分。 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工作大纲 (5 分) | 大纲完整、清晰,贴合本项目56条河道实际情况,涵盖各阶段工作内容、重点难点分析可行得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
2.2.4 (2) |
复核方案评分标 准(56分) | 工作思路 (5分) | 工作思路科学、合理,符合水利行业规范,针对数据复核、补充填报、支撑材料编制等核心工作有明确思路,思路合理可行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采用规范的合理性 (5 分) | 拟采用的复核规范准确、合理、全面,得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10 分) | 进度计划满足各阶段时间要求,各阶段进度衔接合理,保障措施完善可行,得 10 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12 分) | 1. 采用的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准确、全面,贴合本项目特点,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6 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 采用的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准确、全面,贴合本项目特点,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6 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
关键问题及对策措施 (12 分) | 能准确识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关键问题(如勘测难度、数据偏差、进度滞后等),对策具体、可行的得 12 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
后续服务 (5 分) | 后续服务方案完善,响应及时(承诺24小时内响应),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得 5 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
编制要求 (2 分) | 复核方案编制规范、条理清晰,页数不超过300页,得2分;页数超过300页或编制不规范,得0分。 | ||
2.2.4 (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 (20 分) | 最高投标限价为100万,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 (1)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基本分 15 分; (2)每下浮 1%,在基本分 15 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加 5 分(即最高投标限价的 95%时得 20 分)。不足 1%的按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 四舍五入 ”。 |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9.其他内容:
9.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 ”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9.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水利规划服务中心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9号水利大厦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13952330611
招标代理机构: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尚东国际一号楼C区11楼
负责人:尤文川
电 话: 19805026122
项目联系人:吴昕芮
电 话:158617887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