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区探索激活村组“水细胞”综合改革试验项目第一阶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3-17 00:00:00 来源:镇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招标条件

丹徒区探索激活村组“水细胞”综合改革试验项目已经镇江市丹徒区经济发展局镇徒经发2025〕181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

    2)项目概况:对世业镇高峰村3处小微水体进行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总长度约3236米。通过工程解决水体污染,实现水系贯通循环,打造更好的人居环境。

    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4)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丹徒区探索激活村组“水细胞”综合改革试验项目第一阶段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本标段合同估算价:276.57411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要求核查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自行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对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进行查询核实,如发现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无在建工程符合苏水基〔2016〕17 号文规定,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

1根据《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5〕65 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分别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 类、B 类、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提供投标截止月前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参与本项目投标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2023 1 月1 日至今)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目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目前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核实并截图打印留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

7)按照镇江市水利局《关于实施镇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镇水发〔2019〕142 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10)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除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承诺外)录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1.请投标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使用CA 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水利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zhenjiang.gov.cn/jypt.html)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 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CA 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 咨询,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客服电话)。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3 170:00-202632324:00。注:投标人请在此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款。

六、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47930分。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镇江水利交易系统”,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https://ggzy.zhenji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表决其排名顺序。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施工组织设计: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

A—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不含5家),去掉1个最高标价和1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不含10家),去掉2 个最高标价和2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5家(不含15 家),去掉3个最高标价和3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4个最高标价和4个最低标价,依次类推。

注:低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α取0.6,0.65,0.7 中的一个(开标会上随机抽取),β=1-α。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2.3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68分)

68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8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高1%扣1 分,每偏低1%扣0.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 位小数。

2.2.3.2

施工组织设计

29分)

4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3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4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4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3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3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3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3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2分

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2.2.3.3

业绩(2分)

2分

20231 月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业绩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有一个得1 分,满分为2 分。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意见)(含签名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缺一无效。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姓名须在以上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保持一致,如上述任一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任职情况的,则还应附有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2.3.4

项目组人

员配置(1

分)

1分

技术负责人(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明示岗位的拟派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得1 分;没有不得分。

注:同一人只计1 个专业,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应证书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3 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未明示岗位的人员不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为暗标,不得含有彩色图片,各投标人不得在方案中明示或暗示任何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信息(特别提醒:不得含有能够识别人员或单位信息的图片),要求在封面、正文内容中均不得出现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案、图片和人为标记等,如: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公司徽标、专用网址、电子信箱代号、不得涂改文字、更改字条等,加阴影、水印、颜色、加边框等标记,在文字或图形下画圈及线条,故意连续出现错别字,加插空白页,斜体、加粗字体等,之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等。一经发现,将否决其投标

八、踏勘现场

本工程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镇江市丹徒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嵇先生            联系电话:0511-87052318

招标人: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11-87052808

招标代理人: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1-8897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