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东王集镇、四队镇片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灌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连农复〔2025〕97号、连农复〔2025〕15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灌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东王集镇、四队镇片区)工程监理,招标人为灌云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标段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灌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东王集镇、四队镇片区)工程监理
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东王集、四队镇
3、最高限价:施工监理取费暂按施工合同额的2%计取(且不超过连农复〔2025〕97号、连农复〔2025〕158号设计批复概算中的监理费用,超过按设计批复概算中的监理费用计取),取费投标费率超过2%的按无效标处理;
注:最终监理费取费按实际竣工项目工程审定价乘以监理中标费率计取。
4、项目总体建设内容:(1)2025年度连云港市灌云县东王集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2)2025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东王集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3)2025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四队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
本项目计划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约3.48万亩,总投资约6459.5925万元(最终总面积、投资额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的招标内容为灌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东王集镇、四队镇片区)工程监理。
6、招标范围:灌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东王集镇、四队镇片区)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7、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24 个月)共:暂定35个月,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8、质量标准:国家、省现行农业项目验收规定和水利工程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注:中标后,灌云县东王集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作为独立项目,实行单独管理,独立建立档案资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2.1.1 资质证书:
(1)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2.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
□总监理工程师
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监理合同额120万元(含)及以上或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治理(整治)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监理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类似业绩认定监理合同额或工程投资额以监理合同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2.1.3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建设部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选派的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的上级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监理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监工程。)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监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监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b)通过合同完工或单项工程验收(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e)项目总监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总监执业范围之内。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满足本项目监理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监理要求。
(7)信誉要求: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其他要求:满足本项目监理要求。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承诺书。
2.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农业工程(农田建设)】—【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请在报名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4.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1)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3)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五、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六、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如下:
项目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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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25分; 监理大纲:33分; 人员配备:22分; 检测设备:办公用品及交通工具:8分; 类似业绩:9分; 获奖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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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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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25分) |
最高投标限价:施工监理取费暂按施工合同额的2%计取(且不超过设计批复概算中的监理费用,超过按设计批复概算中的监理费用计取),取费投标费率超过2%的按无效标处理; 注:最终监理费取费按实际竣工项目工程审定价乘以监理中标费率计取 评标基准价S=T×A+B×(1-A)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A—0.6、0.65、0.7(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照下列规则计算的平均值。 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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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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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与分值 |
监理费费率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否决投标。 (1)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2)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满分基础上扣1分; (3)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满分基础上扣0.5分; 以上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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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理大纲(33分)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有具体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及方法,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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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合同、信息管理方案,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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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有具体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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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有具体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方案,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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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
有具体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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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大纲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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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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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22分) |
总监配备 (6分) |
1、拟报项目总监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不含地方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不含地方职称)的,得1分; 2、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获得水利部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建设部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获得时间为准)满10年(含)及以上的得3分,满5年(含)至10(不含)年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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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配备(不含总监) (16分) |
根据具体项目,选择相应的监理人员,满足项目需要,本项目拟派监理人员要求: 1.总监代表2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监理员资格),满足此基本要求的得4分,不满足此整项不得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需求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的专业监理人员(只增不减)。 2.上述人员中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相关专业的,每有一个专业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3.上述人员中每增加一名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最高得2分。 4.上述人员中(不含地方职称),每有一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准,同一人只计一个专业。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的上级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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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8分) |
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6分):全站仪、GPS(GNSS)、水准仪、测距仪、钢筋保护层测定仪、回弹仪等,全部配备齐全的得6分,每缺1种扣1分,无检测工具不得分。 注:需提供正规的购买发票及有效期内的校准(或检定)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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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理必须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2分): 投标人具有小型汽车的,每提供一辆得1分,最高得2分。 注:自有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和该车辆保险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租赁的还须额外提供租赁证明),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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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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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9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监理合同额120万元(含)及以上或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治理(整治)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监理业绩,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9分。 注:1、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认定监理合同额或工程投资额以监理合同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2. 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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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获奖情况 (3分) |
自2020年1月1月以来所监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治理(整治)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每有一项得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称号的,每有一项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此项最高得3分。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2号
联系人:张建瑞
联系电话:1876131767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建设路240号美都新城26幢
联系人:霍工
电话:0518-85585080/13905131443
2025年10月17日
特别提醒:
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市场主体“一次注册、全省通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全省统一主体库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将于2025年5月6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各市场主体可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请各市场主体提前登录、注册全省统一主体库,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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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
0518-85861319 0512-58188503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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