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一期(黄墅江-油墩港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一期(黄墅江-油墩港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2〕2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项目法人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一期(黄墅江-油墩港段)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昆山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一期(黄墅江-油墩港段)西起黄墅江、东至油墩港,由4段不连续河道组成,总长4.39千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整治4.39千米(含护岸、堤防及防汛道路等),拆建2座排涝闸站、加固改造3座口门建筑物,新建支河桥梁2座。工程概算投资36353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本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按规范编制鉴定意见,并通过审核。主要内容包括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报告和设计变更,检查工程建设完成情况;依据有关报告成果,对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初期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对各阶段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工程建设档案等专项验收情况及遗留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意见,明确工程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等,并分别出具省市县级相关技术鉴定报告。
2.4服务期:2025年12月15日前提交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一期(黄墅江-油墩港段)项下主要参建单位(具体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或蓄水安全鉴定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自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2025年7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6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一投标单位一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 |
8.投入设备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11.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7、0.8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M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2.62万元
7.4分值构成:
A:商务部分:5分;资源配置:12分
B:服务实施方案:53分
C:投标报价:3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 | 商务部分 | 5 | |
1 | 体系认证 | 3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提供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 |
2 | 投标人业绩 | 1 | 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总投资金额1亿元及以上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或蓄水安全鉴定的水利工程业绩,每有1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 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或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重复计分,以项目负责人业绩优先得分。 |
3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 | 拟任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总投资金额1亿元及以上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或蓄水安全鉴定的水利工程业绩作为项目负责人的, 每有1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 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或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重复计分,以项目负责人业绩优先得分。 |
二 | 资源配置 | 12 | |
1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1 |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证书的得1分。提供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否则不得分。 |
2 | 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除外) | 11 | 除项目负责人外: (1)项目组成员各专业负责人(规划、测量、水工、岩土、环境工程、水土保持、造价)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7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为准,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 (2)项目组成员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4分,每人只认一证。 上述人员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和2025年7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在在本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社保证明材料中相关人员应高亮或划线标注或单独打印 |
二 | 服务实施方案 | 53 | |
1 | 工作思路、工作程序、工作方法 | 10 | 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技术鉴定导则》,针对本项目考察投标人服务的工作思路、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实施过程中所采取的工作程序及方法科学、规范。本项最高得10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工作内容及服务方案 | 16 | 投标人对要开展的工作内容论述全面,涵盖本次招标的所有工作内容,条理清晰,且深度和广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竣工验收和相关导则规范要求,提交的成果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技术鉴定导则》要求。本项最高得16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质量保证措施 | 12 | 提出有针对性的质量保证措施,形成覆盖本次招标全部内容的质量控制体系。本项最高得1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工作进度计划 | 10 | 服务实施方案中针对本次招标包含的各项工作有非常清晰明确的工作计划,且计划可行、符合实际,对进度计划的控制提出可行性的保障措施。本项最高得10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资源配备及组织协调 | 5 | 综合考察投标人的人员及设备等配置,及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内容。本项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三 | 投标报价 | 30 | |
1 | 报价得分 | 30 |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否决投标。 (1)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分30分; (2)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与100%相比),扣1分; (3)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与100%相比),扣0.5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昆山市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50162393。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昆山市鹿城路535号水政大楼4楼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512-57923915
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刘赛、傅博、叶静宜
电 话:025-84791589
邮 箱:ls@jocit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