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河湖管理中心灌溉试验站建设项目2025年度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河湖管理中心灌溉试验站建设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已由徐水农〔202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徐州市河湖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徐州市河湖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市河湖管理中心灌溉试验站建设项目2025年度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徐州市河湖管理中心灌溉试验站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国营沿湖农场,徐州市刘湾水厂顺堤河备用取水口加压泵站管理所院内及其西侧田块;
2.2 工程概算:总投资额约452万元,本标段约119.44万元;
2.3 工程建设内容:通过改造、新建等措施,将刘湾水厂顺堤河备用取水口北移工程管理所及其西侧已租赁田块建设为徐州市河湖管理中心灌溉试验站试验基地,以满足灌溉试验站试验运行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灌溉试验基础设施,用于灌溉试验的专用场地面积不少于70亩,配置先进齐全的仪器设备,使硬件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形成稳定的投入机制和科学的管理体系,建成国内一流的灌溉试验重点站。以此为基础,拓展到水利科研各专业领域,建成徐州市水利科技创新综合试验基地。
灌溉试验站建成后,不仅能开展常规作物灌溉试验,还可开展渠道量水试验、防渗试验;不仅能开展露天田间试验,还能开展较大规模的阳光大棚试验;从水稻试验到旱地经济作物、蔬菜、花卉和果木的试验;从地面灌溉试验到微喷灌、滴灌试验等。
2.4 本标段招标范围:蒸渗测坑系统设备、气象观测场设备、测筒系统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清单;
包含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检验和验收、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提交图纸及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指导安装和试运行、参与各阶段验收、提供对运行和维修人员的培训、完成售后服务等;承担相应的设计联络工作、指导土建单位完成预埋等土建工作及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等。
2.6 本合同项目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与土建预埋相关的设备部件,18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3.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类似业绩:投标申请人自2020年10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类似灌溉试验站设备销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3)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4)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069623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当按所投标段账户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
4.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保险保单的受益人为招标人,保险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保险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 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1日。
5.2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10月21日17时30分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1日17时30分,逾期将无法下载。
5.4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5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6.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4 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监督部门:徐州市水务局,联系方式:0516-80802070。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招 标 人: 徐州市河湖管理中心
地 址: 云龙区引洪路东首
联 系 人:王琳芳
电话 :0516-6890026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市淮海东路51号华联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徐雷 电 话:0516-87666966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