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东小海海堤巩固完善工程已被《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及市县自办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4-2026年)〉的通知》(苏水计﹝2024﹞17号)列入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射阳县东小海海堤巩固完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射阳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东小海海堤巩固完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海堤达标工程17.878km,采用挡浪墙加土方达标;(2)病险建筑物拆建,拆建大尖洞1座,南尖洞1座;(3)防汛道路工程,全长15.243km,其中新建沥青砼道路4.82km,新建砼道路1.657km,拆建砼路面路基帮宽8.766km;(4)海堤防护工程:主海堤坡面植物防护6.477km,南堤背水坡坡脚防护2km。
射阳县东小海海堤巩固完善工程估算静态总投资约9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服务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为上述工程施工、监理、施工图咨询、第三方质量检测、水保监测、环保监测等招标代理服务,负责复核工程量清单,财政预算,以及最高投标限价明细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人保留对实施内容可能适当调整的权利(招标代理费用按招标代理实际工作量进行计量)。
2.4服务期:365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所有招标流程结束并提交归档资料后截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代理过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的水利工程招标代理业绩。(提供省级交易平台代理过的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业绩时间以代理过的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4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2.资质要求 |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投入设备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
11.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费率):
投标有效报价的平均值*0.4+最高投标限价*0.6,基准价保留2位小数,(招标人不设标底,最高投标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权重0.6;投标人报价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7个时,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7个时,去掉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10个时,去掉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20个时,去掉3个最高价和3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参照江苏省招标投标协会(苏招协〔2022〕002号文)*80%
7.4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分;单位业绩:1分;资源配置:16分;
服务实施方案:50分;C:投标报价:3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 | 商务部分 | 3 | |
1 | 体系认证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
二 | 单位业绩 | 1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1 | 投标人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代理过施工单标段中标价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通过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的得1分。(提供省级交易平台代理过的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代理过的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 注: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
三 | 资源配置 | 16 | |
1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2 | 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代理过的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为准),担任过施工单标段中标价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业绩且通过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的,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提供省级交易平台代理过的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如业绩材料不能反映相关评标要素内容的,则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注: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
2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4 |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的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相应证书及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
2 | 项目组成员配置(项目负责人除外) | 10 | ①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少于3名的得2分,若少于3名的不得分;最高2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 ②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中级职称每有1人得1分,高级职称每有一人得2分,最高4分; ③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二级注册造价师每有1人得1分,一级注册造价师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4分; 本项满分10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
四 | 服务实施方案 | 50 | 方案评审内容得分不低于该评审满分的70%,但缺少相应评审内容的不得分。 |
1 |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建议 | 7 |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建议全面准确、可行性强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0.35-2.10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重点、难点及风险点 | 8 | 详细描述针对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核、招标组织与实施、异议与投诉处理及其它等工作的重点、难点及风险点分析透彻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0.40-2.40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质量保证措施 | 8 | 招标代理工作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具体,质疑投诉处理流程熟悉,有具体的解决方案或处理措施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0.40-2.40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招标合理化建议 | 8 | 招标合理化建议优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0.40-2.40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工作进度计划安排与实施 | 7 | 工作进度计划安排与实施全面、具体、紧密、高效合理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0.35-2.10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对后续服务的安排承诺 | 6 | 对后续服务的安排承诺合理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0.30-1.80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其他增值服务 | 6 | 针对项目的特点,投标人能够为招标人提供常规代理服务之外的增值服务,根据投标单位间能力横向对比,能力明显的得6分,其余情况酌情扣0.30-1.80分,无描述不得分。 |
五 | 投标报价 | 30 | |
1 | 报价得分 | 30 | 本次招标将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赋分标准: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 2.偏差率每高一个百分点,在30分的基础上扣1分; 3.偏差率每低一个百分点,在30分的基础上扣0.5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最低得分为0分,偏差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8.4本项目监督部门:射阳县水利局招标办0515-82898015。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射阳县解放东路百盛花园1号射阳县水利局七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2986307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98号锴轩大厦第六层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517-55058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