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扬中市联丰港闸站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农经发〔2025〕5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60%,其余40%自筹,招标人为扬中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调度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中市联丰港闸站工程施工标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扬中市新坝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2.2.1项目总体概况:联丰港闸站位于扬中市新坝镇联丰港南段入夹江口处,与北段入长江的何家大港闸站相互贯通,是该区域长江高低潮抵御和内部河道引排的重要口门,具有防洪、排涝、引水等综合功能。通过拆除老闸、移址新建联丰港闸站工程,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使区域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与扬中市长江堤防级别一致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级别为4级,闸站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高潮位设计、300年一遇高潮位校核。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2g,抗震设防烈度Ⅶ度。闸上交通桥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2.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拆除老闸,在原址下游140米处新建联丰港闸站工程。采用闸站结合布置型式,节制闸单孔净宽6米,设计排涝流量51立方米每秒;泵站设计排涝流量12立方米每秒。概算总投资金额:约4118.2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拆除老闸,新建联丰港闸站土建施工、临时工程、金属结构安装、机泵及电气安装等。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4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计划于2025年11月15日开工,2026年5月底具备通水验收条件,2027年2月底前具备合同工程验收条件。
2.5质量目标:合格。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验收时间为准)完成或承接过单项合同中单体建筑物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水闸、泵站或闸站结合工程。
注: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相关指标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在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须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函。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
(9)施工设备要求: / 。
(10)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1)其他要求2: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12)其他要求3:截止至开评标当日,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
(2)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 月31 日 9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 ,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 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008057591。
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相关准备工作,否则所引发投标失误的后果责任自负。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2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3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14.社会保险 | 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
15.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款规定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0.6;0.65;0.7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以下的投标报价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注: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则B=最高投标限价×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24657452.52元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2)商务部分: 5.5分
(3)技术部分: 29.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1)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最高得分65分,最低得分0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1%,在65分基础上扣1分;每低1%,在65分基础上扣0.5分。 注: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采用内插法计算。 | 65 |
2.2.4(2)商务部分 | 企业业绩 | 近5 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中单体建筑物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水闸、泵站或闸站结合工程。有 1 项不得分,2个及以上得0.5分。 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三者缺一不得分。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相关指标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 0.5 |
项目经理业绩 | 项目经理近 5 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验收时间为准)在单项合同中单体建筑物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水闸、泵站或闸站结合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有 1 项得0.5分,最高得 0.5分。 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得分。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相关指标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拟任项目经理业绩材料中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可。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经理与企业为同一业绩可重复计分。 | 0.5 | |
项目经理职称及证书 | 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0.5分;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1分。 提供项目经理的证书扫描件。 | 1 | |
拟投入其他人员证书 | 拟投入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五种证书齐全的得1分,不齐全的不得分,同一人员的证书不得重复得分。 以上人员中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得0.5分,最多得2.5分。 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 3.5 | |
2.2.4(3) 技术部分(暗标)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设计合理(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2、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3、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围堰及降排水工程、建筑物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混凝土工程(大体积混凝土)、砌体工程、地基基础及防渗工程、道路工程、拆除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保工程等)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1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4、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产品的合格性进行抽检的保证及措施可行(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5、电气机泵及起重设备安装、金属结构安装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6、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7、工程度汛方案合理、度汛措施可靠(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8、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9、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保证(2.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0、建设过程中采用标准化配电箱得0.5分,采用盘扣式脚手架得0.5分。本项共计1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3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 29.5 |
1.技术标为暗标时,其制作要求如下:
A4 幅面(图纸除外),全篇无色底纹、黑字(图片、图表、图纸均为黑白色),无下划线;无页眉、页脚、页码;一级标题四号黑体,其他级标题四号宋体,正文小四号宋体;1.5 倍行距,上、下、左、右空距离分别按 25、25、25、25mm 设置(行距及上、下、左、右留空距离只是word 或 wps 格式文本制作设置要求,四周边距仅指文字部分,图表不受此限制);无斜体字,无加粗,无空白插页;不得出现本单位名称、地址、人员姓名、清晰人像、单位图标、签字盖章等能够明示或暗示单位身份。交易平台对暗标格式有设置规定的则优先统一服从交易平台设置规定。导出模板原默认状态与此规定不符、必须重新按此调整!!!(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电子投标文件最终实际展示情况明显异常的,须经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
2.暗标范围: 施工组织设计。招标人的其他规定(如:页面数量限制):不超过 300页。
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本项目监督部门: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1-84447083
扬中市水利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1-8835823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招标人:扬中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调度中心
地 址:扬中市三茅街道江洲东路100号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0511-883290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中市中电大道239号802室
联 系 人:邱霞
电 话:17715985912
电子邮件:15230780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