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沿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自动化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19 17:38:54 来源:扬州水利电子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邗江区沿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邗江区沿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扬水农〔202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邗江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市邗江区沿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自动化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邗江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扬州市邗江区沿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输配水工程:渠道改造25条,共计21.95km,其中整治干渠2条,长1.37km;整治支渠11条,长11.41km;拆除高填方支渠1条,长0.84km,拆除高填方支渠11条8.33km,改为管道长9.97km;②骨干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拆建及改造沿线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共计24座,其中拆建灌溉站11座、改造排涝站2座、拆建蓄水坝3座、拆建涵洞(闸)8座;③管理设施:新建、拆建巡查道路2.17km;④自动化控制1项;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专项措施。

本工程属中型Ⅲ等工程;干渠、支渠工程等级为4~5级;排涝站、灌溉站、蓄水坝、涵洞均为5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

总投资金额:工程实施方案批复概算总投资为7212.4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扬州市邗江区沿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自动化设备采购与安装为1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HJYHGQ-2025-ZDH),招标范围包括:集控室、潘坝站、步庄站、柏树站等自动化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视频监视系统)

招标内容包括:上述系统的开发、深化设计;设备的采购、集成、制造、试验、安装、调试;相应管线安装敷设(包括本合同内所有设备安装及本合同设备之间管线的采购与安装敷设);配合及指导其他相关承包商安装;所供全部系统设备的整体联调工作、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专用条款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3.2本次招标对应的实施方案批复建安概算:341.6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407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10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6年11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5质量等级:合格,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15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自动化或信息化项目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竣)工验收合格资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在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下同)。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水规﹝2016﹞17号文)“中小型自动化、信息化工程项目,对项目主要负责人投标可不作在建工程要求”的规定,本项目对拟任项目经理不作在建工程要求。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负责(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最新消息:《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通知公告));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149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3开标室)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13.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4.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335.13万元

7.4分值构成

详见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25分)

1.1响应性(6分)

供货服务范围、项目承建要求、图纸资料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项目实施方案、系统软件开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合同设备软硬件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1.2项目组织和实施方案(4分)

人员配备合理得1分;工期保证措施科学(附有工期横道图)得1分;设计联络与配合到位得1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验与验收、运行维护等方案科学合理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1.3合理性(9分)

系统建设内容、系统结构与功能、系统软件开发界面设计合理得3分;设备布置、设备之间配合良好,整体性强、提出合理化建议得3分;附有完整的系统拓朴图、系统控制流程图、柜体布置图、设备接线图、测点位置对应表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1.4可靠性(3分)

系统防雷、设备接地、抗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系统通信方案可靠、接口配置规范、符合国际通用标准得1分;系统可用性、可维性、可控性能力强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1.5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3分)

培训方案内容全面、计划合理、针对性强得1分;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得1分;售后服务措施合理,故障响应及时(48小时内响应)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投标报价(70分)

2.1投标报价(70分)

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7.3款。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3.1项目经理素质(1分)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得1分。

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

3.2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

须提供相关证书、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企业业绩(2分)

4.1企业业绩(2分)

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15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自动化或信息化项目业绩的,有1项不得分,每增加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竣)工验收合格资料。

其他要求

注:1、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3、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去极值法”,即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监督部门: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514-87939920、0514-82229662。

9.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邗江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处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520号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514-878624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4楼

联 系 人:张工、许工

电    话:19851509508、18994887507

电子邮件:1034540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