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鼎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环保科创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二期)新普河、团结河、礼河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鼎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环保科创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二期)已由常州市钟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钟政务办备〔2025〕40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常州鼎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州鼎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环保科创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二期)新普河、团结河、礼河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钟楼区邹区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含新普河、团结河、礼河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和腾龙大道科创生态走廊工程,主要包含河道生态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建设、沿线排口改造、黄沟河及上坝沟水系连通和其他工程。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
1、礼河北起岳溪河,南至孟津河,长3.70km。
工程内容:(1)清淤2.80万m3,开挖1.70万m3,回填0.20万m3。(2)打设护岸长1.62km。(3)其他工程:两岸修整、清杂、绿化面积9.60万m2;改建出水口25处。
2、新普河东起扁担河,西至建新大沟,工程范围长1.2km。
工程内容:(1)清淤0.50万m3,开挖0.77万m3,回填0.10万m3。(2)打设护岸长0.52km。(3)其他工程:两岸修整、清杂、绿化面积1.90万m2;改建出水口15处;沿河栏杆出新,绿化带修复。
3、团结河东起扁担河,西至建新大沟,工程范围长1.1km。
工程内容:(1)清淤0.62万m3,开挖0.60万m3,回填0.10万m3。(2)打设护岸长0.30km。(3)其他工程:两岸修整、清杂、绿化面积1.76万m2;改建出水口12处。
2.3.2对应投资金额:103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1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7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5月24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5工程级别:本工程工程等别为 V 等,永久建筑物级别为5级。
2.6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须由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名)。(拟派一级建造师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或合同完工验收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为准,若无以上证明材料,则视为有在建工程。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格式自拟,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必须由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提供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②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从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内完成如下工作:
4.1.1本项目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投标人应当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以下简称“省主体信息库”)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4.2 下载招标文件
4.2.1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标文件购买费为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7.0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5.2.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右侧“水利工程”-“开标直播”。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 |
11.施工设备要求 | /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J=(A×60%+B×20%+C×20%)×K
7.4 分值构成:投标报价:67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其他因素:3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值(计算过程及结果均采用两位小数)。具体办法如下:
序号 | 赋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赋分值 |
一 | 投标报价 | 67分 |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或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类分项工程单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中的分类分项工程单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为10383864.81元。 1、打分 ABC 评标基准价 J=(A×60%+B×2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不包含低于最高限价的80%的投标报价)×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1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注:①下浮系数K取值:95%、96%、97%、98%共4个数值; 下浮率Δ取值:1%、2%、3%、4%共4个数值; ②Δ值、K 值、B值的抽取、确定:在资格审查结束,清标完成且技术标打分结束后抽取。 2、以经评审的ABC评标基准价得最高分(67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价比对ABC评标基准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每低1%减扣的分值为0.5分,每高1%减扣的分值为1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采用ABC评标基准价办法,采用投标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4、评标价指有效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5、各类抽签值在抽取产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计算错误外)。 | 67分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 30分 | |
1 | 施工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 | 工场布置、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契合现场场地设置,布置得当。 | 3分 |
2 | 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 | (1)施工机具设备配置合理;(2)劳动力配置合理。 | 3分 |
3 | 水利工程施工方案及措施 | 水利工程施工方案可行、措施合理。 赋分标准:优秀得10分(含)-9分(不含),一般得分9分(含)-8(不含),合格得分8分(含)-7(含),没有不得分。 | 10分 |
4 | 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 (1)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2)有完整的网络计划图。 | 2分 |
5 | 施工质量体系及保证措施 | (1)质保体系健全;(2)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有针对性。 | 4分 |
6 | 安全生产体系措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案 | (1)安全生产体系健全,安全施工方案可行、措施合理且安全措施费有保障。(2)对周围设施、河道周边建筑物和构筑物及管道等的保护措施,交通组织等文明施工有专门应对措施;(3)对施工生活废水及油污、噪声控制等有合理的管控专项方案,有明确的管控。 | 4分 |
7 | 水土保持方案 | 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措施合理。 赋分标准:优秀得2分(含)—1.8分(不含),一般得分1.8分(含)-1.6(不含),合格得1.6分(含)-1.4分(含),没有不得分。 | 2分 |
8 |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 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程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保障措施可行。 | 2分 |
三 | 其他因素 | 3分 | |
1 | 投标项目经理业绩 | 投标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的合同价600万元及以上,且通过竣工或完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及以上的河道工程(纯河道清淤工程除外)施工业绩。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①业绩认定的合同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②业绩认定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鉴定书为准。③业绩认定的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上未载明,则以中标结果公告为准。④所须提交的业绩材料:a.中标通知书;b.施工合同;c.验收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①验收证明材料为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②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视为无效业绩。③依据上述条款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达不到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④如业绩评分项中的投标项目经理业绩同时又是企业业绩的,不重复计分。 | 1分 |
2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的合同价600万元及以上,且通过竣工或完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及以上的河道工程(纯河道清淤工程除外)施工业绩。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①业绩认定的合同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②业绩认定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鉴定书为准。③所须提交的业绩材料:a.中标通知书;b.施工合同;c.验收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①验收证明材料为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②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视为无效业绩。③依据上述条款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达不到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④如业绩评分项中的投标项目经理业绩同时又是企业业绩的,不重复计分。 | 2分 |
注:
(1)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2)本项目实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方式,必须符合暗标编制规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暗标编制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说明:
每个技术标评委对技术标各章节(暗标)独立评审并记名打分,技术标各章节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技术标各章节(暗标)评分完成后,由电子评标系统汇总得出各投标文件技术标得分。
(3)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其他内容
8.1 相关平台网站及技术服务联系方式:
8.1.1.“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
平台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0519-85588123。
8.1.2.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右侧
平台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0519-85588123。
8.1.3.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用于投标人办理或更新 CA 证书,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8.1.4 本项目监督部门:常州市钟楼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519-88890489。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鼎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300号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0519-888919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85-2号
联系人:蒋工
电 话:0519-86908235-8303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