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鸿山段(鸿山路-飞凤路)景观配套护岸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 锡新行审投备〔2024〕4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法人为无锡市高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高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鸿山段(鸿山路-飞凤路)景观配套护岸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新吴区伯渎港鸿山段(鸿山路—飞凤路)两岸。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拟实施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鸿山段(鸿山路-飞凤路)景观配套护岸工程项目,包括伯渎港鸿山路至飞凤路(河段全长约1.2公里)两岸景观配套护岸工程建设,护岸工程堤防等级为3级。总投资估算金额:22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勘察部分:包括针对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鸿山段(鸿山路-飞凤路)景观配套护岸工程项目开展的地质勘察、水下地形测量;
设计部分:包括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鸿山段(鸿山路-飞凤路)景观配套护岸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上报和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对应工程估算总投资金额:220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约20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从发包人通知开始项目服务到中标人提交项目服务成果的时间间隔为:
(1)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当天起计算,20天内中标单位提交方案设计;
(2)方案设计获发包人认可后,15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成果应满足相应深度及进度要求。
误期违约金:中标合同价的千分之二/天,误期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①和②两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并且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并且测绘(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并且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并且测绘(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所有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3年或2024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投标月前三个月连续财务报表)。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提供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或注册证书为准;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社保证明。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7月2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5.1到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CA服务窗口(地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30.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1.2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5.2.2工具软件使用费¥100.00。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逾期不可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8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46.54万元。
其中各分项最高限价(各分项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分项的最高限价):
(1)勘测:6.54万元(固定折扣率)
(2)设计:40万元(固定费率)
8.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本项目监督部门:无锡市新吴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510-80595490。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高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F栋831室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韦磊
电 话:0510-8059543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具区路108-19
邮 编:214100
联 系 人:丁海铭
电 话:0510-85299212、15061810731
电子邮件:108675756@qq.com
12.备注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