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丰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5-07-03 09:25:01 来源:徐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4年丰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本招标项目 2024年丰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丰县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丰经发许可〔2024〕1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为 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4年丰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施工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丰县。

(2)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首羡镇、常店镇、顺河镇等3个镇24个村内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长度共约21.2公里。其中首羡镇约7.5公里,涉及葛针园等9个村;常店镇约7.3公里,涉及于曾庄等7个村;顺河镇约6.4公里,涉及史庄等8个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合同估算价:约320.07万元。

(4)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标准:合格。

4、本标段招标内容:在首羡镇、常店镇、顺河镇等3个镇24个村内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长度共约21.2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①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②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无在建工程(附承诺书)。

(3)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含供水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合同协议书及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明书)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C 证)。

(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陆 万元整。

收款人: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开户账号::60340188000145375-0026841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 7 月 10 日17时30分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17时30分,逾期将无法下载;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获取失败。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如下:(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8、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 0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上发布。

11、招标人地址:丰县南苑路与丰邑路交叉口东180米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8005228231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6号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温乔乔 电话:0516-83999057、0516-83999067

13、监督部门:丰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516-8928723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