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创源及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Ⅱ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创源及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由 睢宁县行政审批局以 睢政务办备〔2024〕1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法人为睢宁县润田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睢宁县润田水务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徐州合文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睢宁县创源及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Ⅱ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睢宁县城区。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
对睢宁县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
总投资估算金额:约600万元 。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对睢宁县睢宁县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概算投资约 600 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睢宁县创源及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Ⅱ标段)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5: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
2.5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 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20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或改造)或者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新建或改造或维修)监理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如果泵站工程只是合同中一部分,需出具业主证明或能够体现涉及泵站部分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证明材料);
(3) 财务要求: /
(4)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①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注册证书。②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 信用等级要求:/;
(8) 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t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t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仟元整。
账户名称: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银行账号:93200501012839668300148
电话:0516-67012708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银行担保的内容。
(3)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应体现验证真伪的相关信息(无需任何授权)。
(4)投标人对所提供的银行保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5)投标人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相应位置上传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 2025 年 6 月19 日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逾期将无法下载。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 年 7 月 3 日 09 时 00 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线上文件)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221.229. 211.51:8090/Bid Opening/)参与开标。
6.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 3 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8.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 7.5
8.4 分值构成:
A、投标人投标报价:25分
B、投标人监理大纲:40分
C、资源配置:18分
D、总监:4分
E、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
F、投标人业绩:5分
G、商务:3分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无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jsggzy.jszwfw.gov.cn/) 、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ggzy.zwb.xz.gov.cn/index.html)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润田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北外环红杉树路7号
联 系 人 : 王科长
电 话:15190751818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合文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睢宁县永安路西路新城尚品1-112室
联系人 :朱工
电话 :13921788139
2025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