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工程名称)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8952001001
泗洪县农业农村局的泗洪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已经《关于集成开展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洪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境内部分乡镇(具体以上级批复由招标人确定);
1.2 工程规模:
一标段:202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面积约5万亩,勘察设计费约358万元(具体计费面积以省、市、县级批复为准);
二标段:202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面积约5万亩,勘察设计费约358万元(具体计费面积以省、市、县级批复为准)。
备注:2026年度项目总投资约2.2亿元(具体以省、市、县级批复为准)。
1.3 勘察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提交时间:进场后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概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3)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1.4 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需提供专业资质工程勘察测量报告。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且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提交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图纸,并组织项目工程第一次报账后付至勘察设计合同价的30%,县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勘察设计合同价的80%,余款在市级验收合格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6.1标段划分:
1.一标段:泗洪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
2.二标段:泗洪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
备注:
(1)各标段具体片区划分,具体以上级批复由招标人确定;
(2)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2 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 1 个标段上中标,根据项目标段开标顺序若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下一项目标段可以参与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异议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
开标顺序及评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即一标段→二标段)。
1.6.2招标工作内容为:
1.各标段具体片区划分,待省、市批复下达后由招标人确定;
2.泗洪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招标工作内容为,2026年度上级批复下达的高标准农田的勘察设计: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包括工程地质勘探、地形测绘、洪评、水土保持、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年度计划编制(含系统填报)等前期工作,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预备费、施工招标后结余资金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包括2026年度其他零星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等;
3.泗洪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招标工作内容为,2026年度上级批复下达的高标准农田的勘察设计: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包括工程地质勘探、地形测绘、洪评、水土保持、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年度计划编制(含系统填报)等前期工作,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预备费、施工招标后结余资金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包括2026年度其他零星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投标报价(15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分配 |
评分办法 |
1 |
投标报价 |
15.00分 |
本标段勘察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新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概(估)算软件概算程序生成的勘测设计费用的86%,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基准值等于最高投标限价。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基本分9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每下浮1个百分比加1分,本项最高得1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2.2.3项目负责人素质、人员配备(33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分配 |
评分办法 |
1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10.0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 (1)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计分,专业以相应注册证书中标注的专业为准。 (2)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人员。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设面积在2.5万亩及以上或投资额在 6000 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土地整治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项目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 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业绩合同、设计完成证明(或主要设计完成证明或得到上级批复证明或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业绩规模、合同签订日期、设计内容,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信息的,投标人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重复计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2 |
人员配备 |
23分 |
1、除项目负责人外,参加的专业负责人中具备水利水电、水利工程、农田水利、水文水资源、给水排水、测绘(测量)、规划、农艺师、电气、造价、道路与桥梁、岩土、结构、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一个得1.5分,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2、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一级造价、电气、岩土、一级建筑、规划)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 12 分;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 (1)以上人员的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中职称证书上体现专业的,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上无法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注册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提供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 (2)同一人具有多个专业职称的仅以最高等级计算一次,职称及注册执业证书每个专业仅记一人次。 (3)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
2.2.4投标人业绩(6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分配 |
评分办法 |
1 |
企业业绩 |
6.00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设面积在2.5万亩及以上或投资额在6000 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土地整治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 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业绩合同、设计完成证明(或主要设计完成证明或得到上级批复证明或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业绩规模、合同签订日期、设计内容,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信息的,投标人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2.2.5技术部分(46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分配 |
评分办法 |
1 |
工程勘察方案 |
18.00分 |
1、主要勘察方法(4分):针对性强、详细具体的得3(不含)-4(含)分,一般的得1(不含)-3(含)分,针对性不强、不完整的得0-1(含)分。 2、工程勘察投入的主要人员及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退场计划(4分):主要人员及设备满足本工程需要、主要施工机械进退场计划合理的得3(不含)-4(含)分;基本满足、较合理的得1(不含)-3(含)分,有明显不满足和不合理的得0-1(含)分。 3、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4分):组织措施科学合理、可靠、详细具体的得3(不含)-4(含)分;一般的得1(不含)-3(含)分;欠缺较大的得0-1(含)分。 4、确保安全、文明作业的技术组织措施(3分): 组织措施保障科学合理、可靠的得2(不含)-3(含)分;一般的得1(不含)-2(含)分;保障不力的得0-1(含)分。 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3分): 组织措施保障科学合理、可靠、组织严谨的得2(不含)-3(含)分;一般的得1(不含)-2(含)分; 保障不力的得0-1(含)分。 |
2 |
工程设计方案 |
25.00分 |
1、设计方案总体概述(4分):对本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建设理念的理解和把握针对性强、方案详 细,规划图、设计图、效果图齐全得3(不含)-4(含)分;对本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建设理念的理解和把握一般的、方案基本合理可以的得1(不含)-3(含)分;对本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建设理念的理解和把握针对性不强、不完整的得0-1(含)分。 2、确保设计质量的组织措施(4分):组织措施科学合理、可靠、详细具体的得3(不含)-4(含)分;一般的得1(不含)-3(含)分;欠缺较大的得0-1(含)分。 3、确保设计周期的组织措施(3分):组织措施保障科学合理、可靠的得2(不含)-3(含)分;一般的得1(不含)-2(含)分;保障不力得 0-1(含)分。 4、工程投资控制措施(4分):控制措施科学合理、可靠、组织严谨的得3(不含)-4(含)分;一般的得1(不含)-3(含)分;欠缺较大的得0-1(含)分。 5、新技术、新方法运用(3分):新技术、新方法技术合,可操作性强、经济性等方面相关意见和建议清晰等,得2(不含)-3(含)分;一般的得1(不含)-2(含)分;欠缺较大的得0-1(含)分。 6、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各个阶段的服务措施(3分):各个阶段的服务措施组织严谨、及时、完善的得2(不含)-3(含)分;一般的得 1(不含)-2(含)分;欠缺较大的得0-1(含)分。 7、工程投资概算编制方案(4分):概算编制方案清晰合理可行的得3(不含)-4(含)分;方案相对较好的得1(不含)-3(含)分;方案一般得0-1(含)分。 |
3 |
服务承诺 |
3.00分 |
1、实施方案编制至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服务承诺(1分);服务承诺完整、可靠、详细具体的得0.5(不含)-1(含)分;一般的得0-0.5(含)分。 2、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服务承诺(1分); 服务承诺完整、可靠、详细具体的得0.5(不含)-1(含)分;一般的得0-0.5(含)分。 3、整个施工期服务承诺,并有相应的服务措施(如:施工过程发生调整变更,设计单位应承诺24h内到现场,48h出具调整变更图)(1分);服务承诺完整、可靠、详细具体的得0.5(不含)-1(含)分;一般的得0-0.5(含)分。 |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4.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2.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2.2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可以是设计单位为主体(联合体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并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的勘察单位只允许与一家主体单位进行联合体投标。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人员)。
设计主体单位若与勘察测量单位进行联合投标,勘察、测量的专业负责人可由组成联合体的勘测单位提供,其余设计专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均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人员。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至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
4.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
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5.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4.5.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4.5.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分工,对分工的工作要具备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5.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5.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4.5.6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7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30日 09:00至2025年6月9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 月 23日 09:30。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异议投诉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9883662。
8.2.2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泗洪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厚正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泗洪县人民北路 |
地 址: |
泗洪县中央公馆南门向西200米 (6-23三楼) |
联 系 人: |
高洁 |
联 系 人: |
宋丽娟 |
电 话: |
0527-80791858 |
电 话: |
18762171738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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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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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2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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