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湖(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邮湖(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高邮市数据局 以 高邮市数据局关于“高邮湖(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邮数据投资发【2025】7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高邮市财政 招标人为高邮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高邮湖(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高邮市境内。
2.2 项目概况:
高邮湖(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邮市高邮湖保护范围内的 37.87km2 圈圩圩堤进行清退,对部分圩区底泥进行清除,保留自然保护区内现有芦苇荡及相关公共设施,将北部圈圩圩堤清除土方在圈圩内就近土方平整,南部圈圩分段清除就近平整,清退区底泥运至高邮湖湖区外依法依规处置,对近岸滨岸进行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湖泊水域面积37.87km2。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高邮湖(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编号: GYTWHH-2025-EPC),具体招标内容(包含以下内容,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为:
(1)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及评审,项目实施期间应招标人要求可能的方案调整、设计变更、设计补充(含预备费等增做工程设计),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专项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包括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提交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施工图预算、技术文件等设计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
(2)施工部分:完成包括经通过审核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的施工,及施工期间可能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调整、变更和项目保修期的一切工作。
2.4 投资规模: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26183.24万元,本标段建安投资10720万元。
2.5质量等级
(1)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技术咨询、专家审查,所有文件符合初步设计批复及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合格,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SL/T631.1-4-2025、《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6 计划工期
工期要求:总工期170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7月1日设计工作开始,2025年7月20日施工开工,2025年12月17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1)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招标人审查,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5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工程施工: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整体工程计划于2025年12月17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应同时具有下列(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河道整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即最多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牵头人单位应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3.3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上传至系统中);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上传至系统中)(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4)承担施工任务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5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设计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 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8 日9 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四楼)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5年6月 18 日9 时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6.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10806.86万元;其中:①勘察设计86.86万元,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含水保、环保专项):1072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分项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3分值构成
报价:70分;设计文件:5分;施工方案:16分;项目管理机构:7分;企业业绩:2分。
8.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一、设计文件(5.0分) | 1、施工图设计方案及对初步设计的理解(2分) | 1、施工图设计技术路线及设计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所采用的设计规范是否全面、合理、准确;得1分,有缺陷的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的熟悉程度,设计理念的理解、对工程位置现状、规划情况的熟悉程度,设计文件符合对初步设计工作成果的理解,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设计工作大纲(2) | 1、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0.5分。 2、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0.5分。 3、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案合理、采用规范有效的,得0.5分。 4、后续服务计划完整合理、措施具体得当的,得0.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
3、施工图设计重点、难点分析(1分) | 1、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得当,得0.5分。 2、土方平衡及弃土区布置合理、可行,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二、施工组织方案(16分) | 1、施工总体布置及临时措施(2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0.5分。 2、施工场地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0.5分。 3、度汛方案及措施完善、可行、合理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2、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3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3、施工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8分) | 1、工程土方施工方案、施工程序、工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2分。 2、施工围堰、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2分。 3、防护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2分。 4、水保、环保、生态修复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的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 | |
4、施工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3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0.5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0.5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三、投标报价(70分)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8.2款。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四、项目管理机构(7分) | 1、设计组人员素质(4分) | 1、所配置的测绘、岩土、水工、造价、水保等专业负责人: (1)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与所负责专业相对应的资格或注册证书(水利部或住建部),配备齐全得2分,每缺一个扣0.4分,最低得0分。 (2)各专业负责人均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每缺一个扣0.4分,最低得0分; 所配置的人员以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为准。 |
2、施工项目组成员素质(3分) | 1、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5年2月至4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已退体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体证明及聘任合同)),否则不得分。 | |
五、企业业绩(2分) | 企业业绩(2分) | 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价5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水利工程业绩5000万元或以上的设计项目,有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得重复,若有重复,优先认定为资格审查业绩。 |
其他要求 | 1、投标文件中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3、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去极值法”,即技术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9.其他内容
9.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账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9.2本项目监督部门:高邮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514-84659826。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高邮市蝶园路52号
联系人:姚凯文
电话:139139889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2-35号
联系人:夏工、赵工
电话:15050767556、15062873310
电子邮件:4084512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