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1)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退圩还湖及内堤工程五标段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竺山圩位于太湖竺山湖西侧,是太湖沿岸围垦区之一。竺山圩总面积4.2km2(6286亩),规划退圩还湖面积2.1km2(3174亩),占比 50.5%。退圩还湖区中部构建生态堤防,以东还湖区面积 2332 亩(约占37.1%),以西还湖区面积 842 亩(约占13.4%))。湖区间通过中部生态堤防的敞开区实现水体联系,保证防洪和调蓄功能。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工程分为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环湖大堤工程和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退圩还湖及内堤工程。总投资金额约82974.2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本工程5标位于竺山圩退圩还湖区块东部,待建东堤的北侧,地理位置属于周铁镇,与已实施的1标工程相邻。本标段东西向总宽度约700m,南北向总长度约380m,涉及面积约170.9亩,呈三角形地块。主要内容包括清除此范围内1标弃土场内堆土,塘埂清退和塘底开挖、塘底清淤,清退后此区域底高程控制在1.0m高程。本工程开挖总土方约44.34万方。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对应投资金额:约26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67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10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200万元(含)的水利工程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水利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9)信用等级要求: /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1)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 9 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2852759563。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 |
11.主要施工设备 | /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至少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至少包含从2024年3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A×Q1+B×Q2,
C:评标基准价;
B:投标人有效报价(此处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平均值。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被剔除的仅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作否决投标处理),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其中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其中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A:最高投标限价;
Q1:60%、65%、70%三者其一,开标现场抽取;
Q2=100%-Q1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贰仟陆佰万元整(260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68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 标 报 价 | 68 | |
1 | 投标总价
| 68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8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68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68分基础上扣0.5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 30 | |
1 | 资源配置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工期 | 3 | 1、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有详细的计算说明(1 分)。 2、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模板脚手架等安排合理(1 分)。 3、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关键路径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1 分)。 |
2 | 临时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保证措施 | 6 | 1、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现场交通布置和辅助生产设施布置合理等(1 分)。 2、职工宿舍、办公区、食堂等区域设计合理、布置得当(1 分)。 3、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可行、合理(1 分)。 4、弃土区围堰方案可行,围堰方案合理(1 分)。 5、施工期降排水方案可行,排水设备选型、数量确定有详细分析、计算(2分)。 |
3 | 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工程资料管理
| 6 |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1 分)。 2、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1 分)。 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1 分)。 4、水土保持措施合理、扬尘控制措施合理(1 分)。 5、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1 分)。 6、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1 分)。 |
4 | 材料组织、土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0 | 1、材料组织。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等(2 分)。 2、土方施工。土方开挖方案可行,能满足施工需要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土方调配合理,回填土料选择、压实措施合适,弃土区整理措施得当,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3分) 3、工程其余各分部、分项、单元施工程序、工艺合理(2 分)。 4、质量保证措施可行(1 分)。 5、尾水处理方案合理、可行并符合环保标准要求(2 分)。 |
5 | 工程施工方案 | 3 | 工程施工程序、工艺合理,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3分)。 |
6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2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
三 | 项目管理机构 | 2 | |
1 | 项目经理业绩 | 1 | 自2019年9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1分。 |
8.其他内容
8.1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作无效业绩。
8.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宜兴市阳羡西路43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9322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61558989
电子邮箱:377531436@qq.com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