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塘(金城路-伯渎港)清淤工程(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走马塘(金城路-伯渎港)清淤工程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走马塘(金城路-伯渎港)清淤工程立项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4〕3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走马塘(金城路-伯渎港)清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项目拟对走马塘(金城路-伯渎港)按照规划标准断面进行疏浚,河段总长约 3.142 千米,清淤总量约9万立方米,为区域性骨干河道,本工程施工期间采用不断流(非干河)施工,设置固化场地并采用板框压滤工艺对排送淤泥进行固化处理;固化后土方运送至弃土区堆放,余水经处理满足设计要求后,由退水口排出至附近沟渠。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844.52万元。工期为9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合同对应投资金额约:924.139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千分之五来计算,上限为合同价的3%。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中标价的3%支付违约金。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9月6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60万元的清淤工程。要求提供:a.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b.合同协议书;c.完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完工)验收鉴定书<鉴定书需含签名表>,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完工(竣工)验收证明需具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验收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非项目部章、科室章)。合法分包的工程业绩予以认可,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同上。类似工程的时间以完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完工)验收鉴定书<鉴定书需含签名表>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非项目部章、科室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审计报告反映各年度均无亏损。如投标人为2022年或2023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投标当月前三个月连续财务报表,且财务报表反映各月度均无亏损。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6)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5月-2024年7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5月-2024年7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且在有效期内。
(8)信用等级要求:/。
(9)施工设备要求:投标人需自有或租赁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的机械脱水固化设备,自有的需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采购发票;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及产品合格证书。
(10)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查询到严重失信或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②根据《高新区(新吴区)政府投资项目履约考核办法》相关规定,江苏伟丰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中心项目投标6个月(2024.4.15-2024.10.14)。
(11)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要求: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在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承诺函”中提供,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在“(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中提供。其中具有在建工程时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11日24时00分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CA服务窗口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http://ggzyjy.wuxi.gov.cn//doc/2018/10/26/2638857.s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http://ggzyjy.wuxi.gov.cn/fzlm/wxsslgcwsztbxt/index.shtml)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http://ggzyjy.wuxi.gov.cn/fzlm/wxsslgcwsztbxt/index.shtml)。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
4.2.2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 / (具体时间)在 /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 (具体时间)在 /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见第7条。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 9241393.00元。
7.4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9号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510-8059541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创意园B写字楼1002室
邮 编:214000
联系 人:刘晓莉、祁娜
电 话:19952293931、0510-85133566
电子邮件:1715335668@qq.com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