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19〕7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70%、地方自筹30%,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建湖县水利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结余资金工程施工2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县城、近湖镇、建阳镇、九龙口镇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本次建湖县境内结余资金工程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疏浚14.18km,防护工程24.68km (石笼护坡),拆建小型建筑物工程40 座、更新改造小型建筑物工程25座。本项目河道等级为4级,沿线建筑物级别为4级;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4189.17万元 。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施工2标招标范围为九龙口穿荡河河道疏浚14.18km;拆建建筑物13座,其中,4+2m3/s灌排闸站4座,2m3/s灌排站3座,4+2m3/s排涝闸站3座,6+4m3/ s排涝闸站2座,4m闸1座;加固改造建筑物8座;水土保持工程和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对应概算投资金额:约6778.37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约330 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8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建筑物工程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水下工程并具备挡洪、排灌能力,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施工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合同内容含水闸或泵站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则需提供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相关规定),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2人 。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5日9时15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 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 技术负责人要求 | / |
8.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9.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 |
11.施工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④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6605.60万元(含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60分,施工组织设计:34分,项目管理机构:4分,其他评分因素: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 标 报 价 | 60 | |
1 | 投标总价 | 60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 7.3 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 1%,在60分基础上扣0.6分,扣完为止; 每低 1%,在60分基础上扣0.3分,扣完为止;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34 | |
工场布置 | 2 | ①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设计布置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 | 施工措施 | 2 | 围堰、降排水、施工交通、冬雨季施工等施工方案与措施合理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河道疏浚工程 | 5 | ①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②土方调配平衡方案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③弃土区施工方案规范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河道防护工程 | 2 | 生态连锁式护坡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建筑物土方开挖与回填 | 1 | 建筑物土方开挖与回填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地基加固工程 | 2 |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混凝土灌注桩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混凝土工程 | 4 | ①砼原材料质量控制及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现浇砼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现浇砼强度及外观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③预制砼质量有保证,安装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加固改造工程 | 1 | 加固改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9 | 拆除工程 | 1 | 老闸(站)等拆除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房屋工程 | 2 | 房屋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
11 | 道路工程 | 1 | 道路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 | 金属结构制作及机电设备等购置与安装 | 2 | 金属结构制作及机电设备等购置方案符合设计要求的得1分;设备安装及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
13 | 植物防护工程 | 1 | 植物防护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养护期内对栽植绿化进行养护,管护队伍管理措施得当、管护周期合理、方案切实可行的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4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 2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噪声管控等)、水土保持措施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
15 | 工程进度计划及资源配置 | 2 | ①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6 |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3 | 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防汛度汛方案及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17 | 廉政文化建设措施 | 1 | 廉政文化建设措施可行、内容全面,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三 | 项目管理机构 | 4 | |
1 | 项目经理业绩 | 1 | 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内(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施工合同额≥4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合同内容含水闸或泵站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则需提供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须提供上述人员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2 | 管理人员配备 | 3 | (1)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须提供职称证书)。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满足工程需要,配备质检(量)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齐全(提供相应的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每人只认一证) (3)上述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水利工程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有1人得0.2分,最多得1分。 须提供上述人员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四 | 其他评分因素 | 2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2 | 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4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合同内容含水闸或泵站工程)施工业绩的,有1项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则需提供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结余资金工程施工1标、施工2标、施工3标为同一批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3个施工标段中的1个或以上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1次,并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其余标段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或投诉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若被质疑或投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将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 其他内容
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建湖县水利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江苏省建湖县市民广场北巷9号
联 系 人:吉鑫
联系电话:0515-86218821 1865148100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联 系 人:王杨 张玉清 张晓磊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0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账 号:7321510182800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