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淮阜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部分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7-01 14:43:09 来源:江苏省水利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淮阜枢纽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淮阜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部分设备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盐城市阜宁县境内。

2.2 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长162.3km(不含二河闸上段2.5 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淮阜枢纽是淮河入海水道的第三级枢纽。工程位于阜宁境内,淮安枢纽下游,滨海枢纽上游,闸室中心处桩号约为72+112.6,工程范围桩号为70+900~72+900。一期工程包括南、北偏泓漫水闸、南北偏泓调度闸、南偏泓漫水桥及东沙港闸工程。主要功能是担负淮安、盐城两市渠北地区的排涝任务,通过调度控制将高低水分开,清污水分流,对淮阜区间的水量和水位进行分配和控制,使该地区的排涝标准由原来的不足5年一遇提高到5年一遇。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泓道两泓并一泓后,位于南北泓隔堤处的南北泓调度闸需拆除,南北泓漫水闸由于新泓道底高程低于闸底板底高程,且闸顶高程均不满足二期工程行洪水位的要求,因此淮阜控制一期工程建筑物均需拆除。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阜枢纽工程位于阜宁县芦蒲镇淮河入海水道的中游段,淮阜漫水闸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建设内容为:拆除淮河入海水道一期工程淮阜控制的北偏泓漫水闸、南北泓调度闸、南泓漫水桥,在新泓内新建漫水闸及引河扩挖2.0km,深泓防护4.0km,加固堤防4.0km,南堤防渗处理2.0 km,南北堤堤坡防护4.0km,新建堤顶防汛道路4.0km,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淮阜枢纽总投资约5.8亿元,批复总工期约34个月。

(1)漫水闸工程

新建淮阜枢纽闸室处桩号约为72+112.6(二期工程桩号,下同),即入海水道一期淮阜枢纽工程南北泓调度闸上游约240m处,新建淮阜漫水闸上下游范围桩号为71+977.6~72+252.6,水闸范围约275m长。

新建淮阜漫水闸闸中心线与泓道中心线重合,闸室采用钢筋混凝土开敞式结构,共8孔,总净宽240m,闸室顺水流向长18m,底板面高程-2.0m,采用直升钢闸门配卷扬式启闭机。漫水闸中间设中隔岛空箱,分南侧闸和北侧闸,对称布置。南侧闸、北侧闸孔径布置均为3孔×20m+1孔×60m。闸室上部及两侧设启闭机房和生产用房;鱼道布置在漫水闸北滩面,总长约270m。

(2)枢纽上下游引河及堤防

上游引河长度1.078km(桩号70+900~71+977.6),下游引河长度0.647km(桩号72+252.6~72+900)。本工程堤防属于一般软土段,堤防设压重平台、堤基不做处理方案。海道南堤在总渠侧高程9.0m处削坡设10m宽压载平台。在海道侧高程7.5m处设宽度为25m压载平台,在海道侧高程5.5m处设50m宽滩面。两侧堤坡坡比均为1:3,复堤堤顶宽度10m,堤顶高程13.5m。海道北堤在原北堤外侧高程9.0m设23m宽压载平台,在海道侧高程8.0m处设宽度为20m压载平台,在海道侧高程约5.5m处设宽滩面,宽度约为72m。两侧堤坡坡比均为1:3,复堤堤顶宽度10m,堤顶高程13.5m。堤顶中心线较老堤中心线基本一致。深泓设计断面标准为:深泓开挖底宽280m,底高程-2.0m,两侧开挖边坡1:5。深泓两侧坡顶为不小于50m宽滩地,南堤滩地高程为5.5m,北堤滩地维持现状滩面高程,高程5.5m左右。上下游引河堤顶均设沥青混凝土路面防汛道路。上下游引河均对引河河坡及迎水面堤坡进行防护,混凝土预制块进行护砌,并对上下游引河坡脚采用预应力U型板桩进行防护;上下游河道进行护坡水土保持措施。

(3)拆除工程

主要包括拆除淮河入海水道一期淮阜控制北偏泓闸、南北泓调度闸、南泓漫水桥等工程。

(4)水情监测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

新建淮阜枢纽工程水情监测业务用房(兼作施工期淮阜建设处办公用房),分二层布置。一层布置仪器仓库、卫生间、资料室、水质自动检测室、测验业务用房各1间;二层布置5间测验业务用房,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360m2

水文亭:位置暂定于距枢纽上下游各500m左右的枢纽南堤内侧。水文亭均为一层房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功能布置均为一间水文用房,建筑面积均为20m2

上堤道路:南堤新建上堤道路路基总宽 8m,路面净宽 6m,两侧各设 1m 土路肩,约405m。北堤上堤路路基总宽 10m,路面净宽 7m,两侧各设 1.5m 土路肩,约213m。

2.3 招标范围

2.3.1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不限于):

枢纽漫水闸(启闭机房、控制楼及外立面装饰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基础处理、闸室底板、闸墩、排架、中隔岛、翼(岸)墙及鱼道;上下游护坦、护底、护坡、防冲槽、拦船设施;水情监测业务用房、水位自计台等土建工程;拆除一期工程淮阜控制的北偏泓漫水闸、调度闸、南泓漫水桥。电气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埋件制作安装;观测及监测设施(人工)埋设;智慧工地等。

上下游引河泓道土方开挖及堤防填筑、泓道边坡防护、南堤防渗处理,南北堤堤坡防护,南北堤新建堤顶防汛道路及南、北堤后一条上堤路,以及工程范围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本工程主要建筑物主体结构包括堤防河道工程,枢纽漫水闸闸室、翼(岸)墙、鱼道、中隔岛及基础工程等。

2.3.2本工程与相邻标段

2.3.2.1内部工程

(1)智慧工地管理系统作为淮阜枢纽工程总体平台,应包含淮阜枢纽工程所有参建单位的应用内容,向所有参建单位开放并提供服务;智慧工地中所涉及的公共区域的网络、摄像头等硬件设备,应向所有参建单位共享使用。

(2)房建(启闭机房、桥头堡)施工标界面:施工时承包人施工闸墩墩顶及水文亭平台位置时需预插筋;提供用水、用电、场内交通等便利条件。

(3)金属结构、设备制作及安装标界面:承包人提供闸门安装进场道路(含钢便桥)及拼装场地(已硬化)等;提供埋件、闸门、启闭机等安装便利条件;提供用水、用电便利条件,配合启闭机调试、负责施工期运行等。

(4)安全监测标界面:承包人提供安全监测各类预埋设备安装等便利条件,提供用水、用电、场内交通等便利条件。

(5)自动化系统建设标界面:承包人配合自动化系统安装、调试。提供用水、用电、场内交通等便利条件。

2.3.2.2外部工程

(1)淮阜交通桥:该工程由盐城市水利工程建管中心负责实施,计划与漫水闸同步实施。采用闸桥分离方案,双幅桥为宽 9m+12m,两幅桥间距离为 2.8m,均布置在闸墩上游侧,近闸室一幅中心线与跨总渠老管河大桥中心线重合。漫水闸部分电缆、检修电动葫芦均布设在近闸室一幅桥梁上,须加强衔接,如桥梁进度不能满足电缆布设要求,按施工图要求搭设电缆临时支架。

(2)北堤外新调度河开挖:该工程由盐城市水利工程建管中心负责实施,目前暂未招标,新调度开挖前,施工如涉及老调度河(北堤脚处),须临时埋设涵管确保涝水下泄通道。

(3)盐阜船闸:该工程由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计划于2025年8月开工建设。盐阜船闸工程建设单位将采取可靠支护措施避免船闸施工对相邻已建水利工程产生不利影响。船闸建设方案暂未确定,根据水利交通协调情况,可能有以下三个方案。

①小退堤方案:工程范围为K69+000~K75+350,北堤深泓河坡防护(K70+900~K71+800、K72+300~K72+900)可能取消实施;北堤填筑、道路工程(K71+060~K72+900)可能取消实施;可能影响北堤上堤道路;可能影响本工程北堤外临时设施布设。

②大退堤方案:根据批准的盐阜船闸的设计方案和本工程的设计变更执行。北堤部分深泓河坡防护、北堤填筑、道路工程、北堤上堤道路可能取消实施;可能影响本工程北堤外临时设施布设。

③不退堤方案:根据批准的盐阜船闸的设计方案和本工程的设计变更执行。北堤部分深泓河坡防护可能取消实施。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盐阜船闸建设对本工程施工的影响,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做好相关配合与协调工作。

(4)老管遗址发掘:淮阜枢纽闸室上游引河有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点,该区域评估为B类(应在规划建设中予以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须在工程建设前开展考古发掘工作)。区域面积约0.06平方千米,四角点坐标分别为:X:456125.234Y:3729623.194、X:455930.815Y:3729388.565、X:455805.181Y:3729458.719、X:455929.027Y:3729825.364,遗址发掘方案暂未确定。承包人须配合考古发掘工作,根据发包人和文物部门要求提供防护等必要设施。

(5)上下游河道堤防工程:该工程由盐城市水利工程建管中心负责实施,上下游标段分别为:阜宁河道1、2标。阜宁河道2标南泓上游围堰在淮阜枢纽建设范围内,拟使用至2026年10月,并保留作为淮阜枢纽二期下游围堰使用,围堰移交后,维护及拆除由淮阜枢纽工程承包人负责;上下游导流河土方开挖及回填由淮阜枢纽工程承包人承担。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专用条款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4个月(1033天),工期自主体工程开工日期起算。工程计划于2024年7月下旬进场开展施工准备,8月份开工建设水情监测业务用房。2024年10月主体工程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跨四个年度、二个汛期。主体工程共分两期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2024年7月下旬至2024年9月底,完成临时设施(含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的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临时用水用电、通信网络、灌注桩试桩及检测。

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为非汛期,施工漫水闸北侧闸、中隔岛、上下游引河开挖、堤防填筑工程;本工程北侧闸金属结构(闸门、启闭机)于2025年3月初进场,现场制作安装周期约80天,本标段形象进度须满足金属结构现场拼装、吊装条件,确保2025年5月底北侧闸具备启闭条件以及通水验收条件。漫水闸北侧闸施工完成后,拆除原调度闸、原北泓漫水闸,同时填筑中隔堤作为施工期道路,并拆除施工围堰。

2025年6月至2025年9月为汛期,完善漫水闸北侧闸上部设施。

2025年10月至2026年5月为非汛期,施工前拆除南泓漫水桥。施工漫水闸南侧闸、上下游引河开挖、堤防填筑;南侧闸金属结构(闸门、启闭机)于2026年3月初进场,现场制作安装周期约80天,本标段形象进度须满足金属结构现场拼装、吊装条件,确保2026年5月底南侧闸具备启闭条件以及通水验收条件。

2026年6月至2026年9月为汛期,完善漫水闸南北侧闸上部设施。

2026年10月至2027年5月底前为非汛期,完成电气设备安装及附属设施。

2027年7月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2.5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合同工程包含的全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达优良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68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的土建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下同);20168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土建施工标的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6)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等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20168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且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须提供业主证明。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项目副经理要求:至少1人,且不得与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安全负责人要求:1人,且不得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为同一人。

质量(或工程)负责人要求:1人,且不得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为同一人。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4人。

(9)施工设备要求:本标段中漫水闸、河道防护工程等主要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应通过自建混凝土生产系统施工,不得使用商品混凝土。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并提供网站截图)。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公示所有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本标段项目管理机构全部管理人员信息(含姓名、资格、业绩等),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

3.2 联合体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71日至202478(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723930。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和项目副经理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5个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13.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70%75%8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2%。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分为总报价限价和专项报价限价,任何一项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设置如下表:

序号

报价类型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

总报价

35308

1.1

上下游引河工程

12821

1.2

漫水闸工程

13705

1.3

堤顶道路、上堤路工程

1364

1.4

水情监测业务用房工程

220

1.5

BIM技术及信息化应用

70

1.6

措施项目

6100

1.7

备用金(1.1~1.6之和)*3%

1028

注:表中1.6措施项目中,智慧工地建设限价为270万元;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商务部分58.5分、技术部分41.5分,详见7.5。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

①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的98%~100%(含98%、100%)范围内的得55分;

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55分基础上扣1分;

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98%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55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55

2

企业业绩

1. 投标人2016年8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承担过1项签约合同价10000万元及以上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土建施工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在业绩证明材料上醒目圈示工程规模及特征。】

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重复评分,优先顺序为项目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2.投标人2016年8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质量奖项的得0.5分。(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

1.5

3

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履约能力

1.项目经理自2016年8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签约合同价10000万元及以上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土建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的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在业绩证明材料上醒目圈示工程规模及特征。】

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重复评分,优先顺序为项目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2.拟任技术负责人2016年8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签约合同价10000万元及以上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且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须提供业主证明,否则不得分。在业绩证明材料上醒目圈示工程规模及特征。】

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重复评分,优先顺序为项目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2

合计

58.5


 

技术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1.项目组织机构完整,安全、质量、施工、造价、财务、档案劳资、党建、施工材料等管理人员,须设立工程、安全、质量、财务等部门,其中安全负责人可兼任安全部门负责人,质量(或工程)负责人可兼任工程、质量部门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不少于4名。以上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拟任安全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得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得0.5分;

3.拟任质量(或工程)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得0.5分。

2.5

2

标准化工地(含智慧工地)建设

1.临时生活、办公设施(含项目经理部、建设处及监理部)建设、工场布置、施工道路、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2.施工期内、外交通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3.智慧工地实施方案(包含智能监测、监控和建造设备,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赋分。

3

3

临时工程

1.施工期降排水方案可行,排水设备选型、数量配备合理(附详细的分析计算),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度汛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3.施工期导流,以及围堰填筑、维护、拆除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4.施工钢便桥架设、运维方案合理可行,质量安全措施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5.混凝土拌合系统设置合理,生产能力有保障,质量措施可靠,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5

4

施工进度计划、工期

施工进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提示的工期影响因素和风险,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和网络图,关键线路准确、清晰,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得2.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5

5

资源配置计划

1.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施工人员为本单位自有员工,提供书面承诺,得0.5分。如有劳务分包,须提供劳务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或备案)和分包意向合同,材料同齐全、合理,得0.5分。此项总分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3.施工主要设备全部自有,得0.5分;如有主要设备租赁,须提供设备租赁单位营业执照、分包意向合同,材料齐全、合理,得0.5分。此项总分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

6

土建施工

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体系。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创建优良工程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土方工程。土方调配合理,回填土料选择、压实措施合适,弃土区整理措施及扬尘防控措施得当,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漫水闸基坑开挖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和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3.基础及防渗工程。施工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地连墙、灌注桩、水泥土搅拌桩截渗墙施工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和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4.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原材料采购、运输、储备、周转等方案满足施工需要,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2分;混凝土生产、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能满足施工需要并能保证混凝土内外质量,大体积混凝土、薄壁混凝土防裂缝措施等方案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5、河道防护工程。包括混凝土U型板桩、混凝土预制块等施工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和试验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11

7

机电设备安装

1.机电设备埋件安装方案、施工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技术措施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

8

拆除工程

拆除工程施工程序、施工方案、弃渣处置措施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安全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1

9

安全管理

1.编制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方案合理,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投入有保障,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施工期工程观测、安全监测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3

10

环保、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

1.施工期环境保护(含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等)三同时措施落实情况,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施工期(含弃土区)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可行,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3.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

11

施工重点、难点对策措施

1.在准确分析工程特点的基础上,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技术路线合理,对策措施可行,得2分。

2.创新创优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赋分。

3

12

BIM技术及信息化应用

BIM技术及信息化应用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0.5分。

有缺陷酌情赋分。

0.5

13

施工总承包协调服务

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本工程与相邻标段”提示的与本工程其它标段,及外部相邻工程标段内容,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参建单位(含内部工程、外部工程)、地方协调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得1.5分。

1.5

14

项目经理答辩

工程情况熟悉,回答问题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得5分,其他酌情赋分。

5

合计

41.5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淮安抽水站区院内

联 系 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517-859642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电    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    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328265586@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