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 ,项目法人为 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 ,招标人为 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监理三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拓浚16.24km、建设堤防39.29km、建设护岸36.39km(其中拆建21.36km,新建13.72km,加固1.31km)、建设防汛道路38.34km;苏申外港线北段建设堤防23.38km,护岸16.38km(其中拆建7.6km,新建3.87km,加固4.91km),建设防汛道路21.62km(其中新建6m宽防汛道路18.67km,新建3m宽巡堤道路2.95km)。口门建筑物62座(新建36 座、拆建13座、加固改造13座)、新建支河桥梁9座,影响跨江重要桥梁4座,拆建0.5座(苏嘉杭高速公路吴淞江特大桥,与吴江各半考虑)、加固1.5座(苏沪高速1座、东方大道桥0.5与园区各半),另有2座主河桥梁需设置安全设施(202省道吴淞江大桥,343省道斜淞大桥)等。工程为Ⅱ等,建筑物级别为2级。
2.2.2总投资金额:吴中段425392.45万元。
2.2.3总工期:工程施工总工期96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施工三标段至施工五标段范围内工程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对应建设投资金额:人民币20131.34万元。
吴中区施工三标段位于吴淞江北岸,属吴中区郭巷街道,西起五浦港(5+200),东至桩号7+600,总长约2.27km,其中口门及上下游衔接段由施工五标段实施、202省道桥范围(7+235~7+358)不在本次工程范围另行实施。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固、护岸建设、防汛道路、环保及水保绿化工程等。建设内容具体如下:加固堤防总长2.068km,型式为筑堤;护岸总长2.065km,均为钢筋砼挡墙+二级墙2.065km;新建防汛道路2.096 km;环保水保工程。
吴中区施工四标段包括两段:第一段位于吴淞江北岸,属吴中区郭巷街道,西起7+600,东至苏申外港线(10+520),总长约3.05km,其中口门及上下游衔接段由施工五标段实施。第二段位于苏申外港线西岸,属吴中区郭巷街道,北起尹潭新村(HDTCSY 0+470),南至油车具港闸站(HDTCSY0+750),总长约0.25km。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固、护岸建设、防汛道路建设、环保及水保绿化工程等。建设内容具体如下:加固堤防总长2.672km,型式为筑堤;护岸总长2.625km,其中钢筋砼悬臂挡墙 0.304km、钢筋砼挡墙+二级墙1.475km、现状挡墙顶部改造0.310km,利用现状护岸0.536km;新建防汛道路2.553km;环保水保工程。
吴中区施工五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座口门建筑物(其中包括张家泾1号河12m、官浦河12m、花泾港10m、黄潦泾港10m、官浦河6m、马巷港4m共6座节制闸及张家泾2号河1座涵闸工程)、口门上下游护岸建设、防汛道路以及水保绿化工程等。
2.3.2本合同项目对应投资金额:241.5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024年7月1日开工,建设周期400天,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建设周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招标公告3.1.(9)要求)。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信用等级要求: /
(8)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无失信承诺书。
(9)无在建要求:
拟任总监无在建工程(执行参考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如上述人员有在建工程的符合以下情形①-⑤之一的,且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满足⑥要求的,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无在建承诺书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拟任总监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已满6个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
3.业绩要求 | / |
4.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5.总监理工程师 | 拟任总监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招标公告3.1.(9)要求) |
6.其他主要人员 | /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
8.信用等级 | / |
9.其他要求 |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无失信承诺书 |
10.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及至少近3个月(至2024年4月)社保证明 |
11.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2、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不含)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基准价的计算。
3、评标基准价为 C=a×A+β×B,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标>5家且<9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一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标≥9家且<15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二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标≥15家且<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三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标≥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20%的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如有效标为22,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4家,如有效标为23,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5家);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则M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2%计算。】。
a取0.6,0.65,0.70中的一个(开标会上由电脑自动随机抽取),β=1-a;
最高投标限价:2415760.56元(监理费费率1.2%,计算基数为201313380.00元)。
7.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总监理工程师:2分
B:监理大纲:监理大纲部分:50分
C:投标报价:投标报价:30分
D:其他部分:资源配置:18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总监理工程师 | 2 | |
1 | 总监理工程师素质 | 2 | 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的得2分,其他得1分;年龄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提供拟任总监身份证,否则不得分。 |
二 | 监理大纲 | 50 | |
1 | 监理工程概况 | 3 | 监理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3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完整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3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4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制度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质量、进度、安全及投资监理措施 | 12 | (1)根据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是否得力,关键部位是否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是否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励制度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2)根据进度控制内容是否齐全,能否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措施如何;能否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3)根据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安全控制的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4)根据投资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投资控制内容及措施是否科学全面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5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5 | 组织协调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9 | 对本工程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得9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9 | 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 6 | 针对本工程监理及文明工地创建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有效、可行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三 | 投标报价 | 30 | |
1 | 报价得分 | 30 | (1)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99%~100%(含99%,100%)范围内的得30分; (2)高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30分基础上扣0.2分; (3)低于评标基准价99%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30分基础上扣0.1分; (4)以上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四 | 资源配置 | 18 | |
1 |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总监除外) | 5 | (1)配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3人的得3分,需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配备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1人得1分,需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配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1人得1分,需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各专业配备人员不可兼任。
提供配备人员对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否则不得分。
|
2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数量、职称、年龄结构(总监除外) | 8 | (1)监理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每有1人加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加1分,最多得6分。(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2)25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得2分,多超1人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否则不得分。 |
3 | 检测试验计划及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5 | 投标人应配备全站仪、GPS、回弹仪、水准仪、钢筋位置测定仪,配备齐全得5分,少一项扣1分。(须提供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
地 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商务中心A-19楼
联 系 人:吴政言
电 话:0512-6708978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通园路1号长丰物流园1号楼6楼
联系人:潘斌
电话:18061994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