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运圩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盐城市水利局(盐水农[2023]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及以上补助70%,县级配套30%,项目法人为响水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响水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响水县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运圩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响水县运河镇、双港镇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6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岸坡治理6条13.02km,四套河两岸木桩防护1.55km,新建箱涵2座、节制箱涵2座、交通桥1座、混凝土道路0.47 km,种植垂柳1175株,中山杉1175株,睡莲132.48m2,地被组合164962.11m2,保土耕作396hm2。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响水县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运圩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工程建设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于2024年2月上旬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时间为准),工期21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或河道治理项目或灌区建设项目)施工业绩且质量合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其中合同协议书和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如果有)、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2023年7月~2023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任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如果有)、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费凭证或提供印有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参保缴纳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须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利部或省级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A、B、C三类)。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2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5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行承担。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2.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3.分包人资格 |
本项目不分包 |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T;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权重A=0.6。
投标人报价均值M:当有效投标报价多于15家(含15家)时,剔除二个最高报价、二个最低报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多于7家少于15家时,剔除一个最高报价、剔除一个最低报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7家(含7家)时,全部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S=T×A+M×(1-A)。
备注:
(1) 投标有效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8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 当所有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M值取最高限价的85%;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4)所有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最高投标限价:565.548285万元。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60分;2.施工组织设计:33分;3.项目管理机构:5分;4.企业信誉: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60分 |
|
1 |
投标总价 |
60分 |
1、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98%~100%(含98%、100%)范围内,得60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在60分的基础上扣,最多扣至0分。 3、在评标基准价98%以下的,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7%),扣0.2分,在60分的基础上扣,最多扣至0分。上述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33分 |
|
1 |
总体概述 |
3分 |
总体概述合理可行,最高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工场布置 |
3分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最高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河道防护 |
4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最高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建筑物 |
4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最高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植物措施 |
4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最高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道路工程 |
2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最高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3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最高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3分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最高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9 |
安全及管理体系与措施 |
3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最高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10 |
资源配备计划 |
2分 |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最高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11 |
环境保护 |
2分 |
环境保护方案满足环境保护要求,最高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三 |
管理机构 |
5分 |
|
1 |
投标人业绩 |
2 |
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施工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或河道治理项目)施工业绩且质量合格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其中合同协议书和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本项可含资格条件中的业绩。 |
3 |
管理人员配备 |
3 |
1、项目经理为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多得2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得1分,缺一个扣0.20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
四 |
企业信誉 |
2 |
|
1 |
信用等级 |
2 |
投标人需提供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价报告,相关要求见《关于执行<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落实信用报告互认互用的通知>》,取得AAA级得2分,每低一个等级扣0.2分,BB级及低于BB级的,不得分。 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价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 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8/superviseInfo2.html。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响水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响水县城双园路441号
联系人:邵双双 联系电话:0515-868820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三号领翔大厦综合楼16楼 联系人:陈志洋
电话:18951556322 电子邮件:415212724@qq.com
2024年1月12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