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洪泽区三邱沟幸福河湖生态修复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清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洪泽区境内三邱沟幸福河湖岸线整治、生态修复等。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配套、绿化等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施工只设一个标段。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2)业绩要求:2020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原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仍有增补或续建的在建工程)。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9)信用等级要求:根据《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淮水基〔2020〕8号)及《淮安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淮水基〔2021〕50号),投标人信用等级必须在C级(或信用等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等级赋分值相关规定见:淮安水利网http://slj.huaian.gov.cn/zwgk/hhb/content/16566048/1657270770336gQWxg7oq.html)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最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①目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投标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②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③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工程建设违约情形的(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件为准)【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④本次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⑤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原件扫描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⑥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13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 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电子招投标平台及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105元,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4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2.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α取0.7,0.75,0.8中的一个(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β=1-α。
最高投标限价:1380813.11元。
7.4分值构成
报价分65分;施工组织设计22分;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信用、业绩和标准化13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投标报价
| 65 |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65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2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1分,最多计算至-5%(含-5%); 4、对偏差超过评标基准价-5%以下的,每超过-l%扣2分,最多扣至0分。 5、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2.2.4(2) | 施工组织设计 | 22 | |
1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 | 2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有针对性且 合理可行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施工围堰、降排水 | 1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施工围堰、降排水方案与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 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河道疏浚工程 | 1 | 针对本工程河道疏浚工程方案与措施可行,方案合理可行得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护岸工程 | 6 | 针对护岸工程、仿木桩预制及施打施工方案措施可行的,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水保绿化工程 | 5 | 针对本工程水保绿化施工方案与措施可行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1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具体可行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安全生产 | 2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环保、文明施工 | 1 | 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治理、车辆冲洗、生产废水收集 、生活污水收集、噪声防治措施、废气防治措施、临时厕所 、临时垃圾收集 、人群健康防疫等)、文明施工、场地硬化等措施合理可行且在措施或方案中明确不使用《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淮政发〔2019〕15 号)中禁止的施工机械的得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9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2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 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无表述不得分。 |
10 | 资源配置计划 | 1 | 施工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保证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2.4(3) | 人员素质、企业信用和标准化等 | 13 | |
1 | 拟任项目经理业绩 | 2 | 2020 年7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单项合同金额≥90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水质达标工程、生态河道修复工程),有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2 分;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2 | 企业业绩 | 4 | 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有单项合同金额≥90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水质达标工程、生态河道修复工程),有一项得2分, 最高得4分;以上所述的水利工程必须含有砼仿木桩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3 | 企业信用 | 4 | 根据 2022年度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 果及应用规则,投标人信用等级必须在 C 级及以上。 在淮安市境内水利工程项目资格审查、评标阶段 AAA等级赋分值为4分 ;AA等级赋分值为3.5分;A等级赋分值为3分;B等级赋分值为2.5分;C等级赋分值为2.0分。有淮安市水利局认定的信用等级的单位 ,必须采用淮安市水利局认定的信用等级,对没有淮安市水利局认定的信用等级但有江苏省水利厅认定的信用等级的单位 ,采用江苏省水利厅认定的信用等级;既无淮安市水利局认定也无江苏省水利厅认定、且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对没有江苏省和淮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且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从业单位,在参加淮安市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其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一律按平均赋分值赋分,平均值为3.3分。 |
4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1 | 投标人具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一级得 1分,二级得 0.9 分,三级得 0.7 分。没有不得分。 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5 | 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职称 | 2 |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 分(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得1分(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 备注:水利工程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和社会保障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备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http://ggzy.huaian.gov.cn: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清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浔河路1号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126号410室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15156992 电话:1893674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