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三里闸应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19-12-25 09:33:56 来源: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化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安市三里闸应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三里闸应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市交运局补助与自筹相结合,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安市境内;

2.2建设规模:对海安市三里闸应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段1.5km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包括一级保护区内水土保持与生态护岸、取水泵站与配套设施迁移、沿河植被培育与防护等内容,项目投资约5000万元。

2.3合同估算价:约80万元;

2.4质量标准:提供符合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且护岸结构满足航道要求的成果文件,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5设计工期要求:总设计周期70日历天,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提交项目建议书、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审核通过后15日内提交设计方案文件;设计方案文件经招标人批准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批后15日内提交全部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他设计任务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海安市三里闸应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水土保持与生态护岸、取水泵站与配套设施迁移、沿河植被培育与防护等工程的工可、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勘察、测绘、方案设计(须提供方案效果图(鸟瞰图、效果图、平面图))、初步设计(含概算)、建设全过程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内容,并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提供技术资料(含施工图审查)以及后续的技术服务等工作。后续的技术服务包括:项目实施期间的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或(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须提供体现专业的证明材料)。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41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以及图签);

2201712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1812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其他条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为其缴纳自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约定;

(3)联合体所有成员都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4日到2020年01月14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114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审标准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整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3)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翔:152405809710513-8181959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海审窗口

联系人:刘文秋                             联系人:陈钧  钱琤

 话: 13390931899                       话:0513-81819577(中心窗口)、81813576